龚锦涛
一条河道,为行洪、提升颜值,被水泥“三面光”全线硬化。河是“清”了、堤是“净”了,可鱼虾没了、地下水断了、汛期水更急了。本应利民的举措,最终徒有其表、暗藏隐患,沦为无补之功、无益之事。这样“表面光、内里虚”的场景,在基层并不少见。
基层工作千头万绪,盲目乱办不如科学办对,“不作无补之功,不为无益之事”,为群众办实事贵在有补于民、有益长远,这是广大基层干部常学常新、常悟常进的重要课题任务。
衡量事情办得实不实在,看的不是“办了没有”,而是“办得对不对、值不值”。揆诸现实,不少基层矛盾的源头,恰恰来自这种“蛮干式善意”:少数干部干事出发点是为民,眼睛却只盯住眼前问题的快速消解,忽略决策背后的连锁反应,只求短期看得见的成效,不去评估长远衍生后果,导致办完的事情演变为新的治理“包袱”,最终费力不讨好,成为百姓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深究这类“好心办坏事”现象的根源,主要集中在三重偏差。一是急功近利的干事心态,部分干部把工作落脚点放在“干过、做完”,追求推进速度、完成数量,习惯以任务办结代替效果评判,对事情是否科学合理、代价是否可控考量不足。二是系统思维有所缺失,看待问题只看见局部表象,看不到事物之间相互关联,解决一个痛点的同时忽视连锁影响,容易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窘境。三是政绩观出现错位,简单把办实事的项目数量、工程规模等同于工作实绩,重痕迹轻实效,不知不觉偏离群众真实诉求。
办实事要有质量标尺,成效既要看当下改变,更要考量长远影响,最终评判权应当交到群众手中,尤其要算清楚办事所要付出的综合代价。一件事情即便如期落地,如果消耗巨大资源,却难以持续惠及群众,便算不上真正的好事。基层干事不能满足于“把事做完”,更要追求“把事办好”,推动从“办成一件”向“办好一类”转变,自觉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结合起来,算好经济账、民生账、长远账,甘于做铺垫性工作,务求利民长效。
办好民生实事,要把握好实践方法论。坚持以群众为标尺,决策前后多倾听群众真实想法,多问问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审慎评估办事所要付出的各类成本,不以干部主观意愿代替群众现实需求。坚持以系统观念为遵循,破除碎片化办事思维,多吸纳不同角度的意见,防止拍脑袋决策、简单化“一刀切”,兼顾局部诉求与整体利益。坚持以长期主义为路径,尊重客观发展规律,宁可慢一点把事办对,绝不求快一步留下遗憾,不贪求立竿见影的轰动效果,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
实事办得如何,群众心中有本账、百姓心里亮堂堂。为民办实事,贵在“有补”、重在“有益”。广大基层干部当摒弃重当下、轻长远的浮躁心态,不图一时之快,不贪一时之功,以群众长远利益作为根本衡量尺度,审慎谋事、务实干事,多做功在当下、利在长远的有补之功、有益之事,让每一件民生实事真正办到群众心坎上,确保经得起实践、人民和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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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