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贞
乡镇干部身处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是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执行者,也是群众感知党风政风的“第一扇窗口”。因此,当在基层工作实践中,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
懂法纪,是依法用权的前提。党员干部应清晰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框架内运行。这就需要深学细悟党纪国法,系统学习宪法法律及党章党规,厘清权力的边界、行为的准则、责任的要求,从思想深处扎紧篱笆,避免因无知无畏而突破底线。
明规矩,是规范用权的关键。“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规矩是法纪的细化延伸和实践遵循,既包括党章、准则、条例的规范要求,也包括党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等不成文规矩。基层干部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让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让群众在每一个具体事项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知敬畏,是廉洁用权的根本。基层干部应敬畏党纪国法的威严、敬畏人民群众的监督、敬畏权力背后的责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把党纪国法刻印在心,常怀敬畏之念,在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在纪法红线面前及时刹车,真正从“不敢腐”迈向“不想腐”。
懂法纪是前提,明规矩是关键,知敬畏是根本,三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以懂法纪为前提、以明规矩为关键、以知敬畏为根本,才能在“微权力”的运行中守住底线,在“最后一公里”的服务中树立好形象。以过硬的纪律作风、务实的工作举措,在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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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