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相
近日,演员谢某某在直播带货过程中身穿警服,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据通报,谢某某在电影拍摄休息期间,身着配有警用标志的制式警服公开推销电子产品,并声称“穿警服需通过政审”“公安机关应当配合工作”,企图利用警服所承载的公信力为其商业行为背书。
警服作为警察专用制服,是警察身份和执法的重要标志,体现着一个国家的警察风貌。根据《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专用物品,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即便因影视创作确需使用,也须报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并严格限定于拍摄期间。谢孟伟方面所称“剧组戏服”之说,实则试图混淆拍摄用途与商业行为之间的明确界限。
此次事件中,直播带货属于营利性商业活动,其未获得公安机关批准,明显违背“仅限拍摄使用”的规定。警服并非戏服,其背后蕴含国家权威与公众信任,绝不容许被商业行为肆意滥用。所谓“戏服”不能成为豁免法律责任的借口。该事件也向社会明确传递了“非经授权,任何个人与组织不得使用警用标志”的坚决立场。
当前,网络直播与短视频领域竞争日益激烈,部分主播为吸引关注,采取冒用国家机关、军队名义,假扮公职人员、军人等身份开展营销,甚至伪造公文、证件,此类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严重侵害国家公信力。此次事件如同一面警示之镜,照出部分网络主播法律意识的贫乏与职业伦理的缺失。公安机关此次迅速处置和公开通报,清晰划定了行为边界,对全行业具有显著的警示意义。平台方应进一步强化对敏感服饰、身份标识使用的审核机制,特别是在影视道具与商业活动交叉的场景中,建立可操作、可追溯的管理规则,防范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依法惩处不仅是对个体违法行为的纠正,更是面向全社会的一堂法治公开课,公权象征不容亵渎,法律尊严不容挑战。唯有始终恪守法律底线、敬畏公权力,才能构建更加清朗的网络生态,推动直播行业走向健康、有序、可持续的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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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