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活”不容他人上架售卖

2025-04-16 09:2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何勇]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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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

“只需花费0.1元,就能买到上千张不同场景的实况Live图。”日前,在一些电商平台和社交平台,有商家挂出售卖Live图的商品链接,这些打包的图片价格不一,照片场景之多让人眼花缭乱。这些图从何而来?其中部分实况图来自社交平台用户公开发表的图片。

身处互联网时代,在社交平台发图分享生活点滴,已成为不少人的习惯。然而,公开不等于“同意”,并不意味着默许他人肆意使用自己照片,更不等于默许商家将自己的生活点滴转化为商品。“我的生活”被商家打包成牟利的商品,明码标价在电商平台、社交平台兜售,最后被他人在社交平台拼凑成所谓的“精致生活”——这种盗用“我的生活”的行为,既不道德,也突破了法律底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在社交平台上分享生活点滴的照片属于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包括发行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使用其作品的,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另外,未经许可上架兜售“我的生活”,如果包含露脸照,则涉嫌侵犯肖像权;如果包含定位、可识别身份的信息,则涉嫌侵犯个人信息权。为此,守护个体边界早已不仅是一种道德选择,而是一项必须落实到行动中去的法治共识。

“我的生活”我做主,未经本人授权和许可,任何人都不能擅自使用。当“我的生活”变成他人牟利的商品,监管不能置若罔闻,应当依法查处非法兜售“他人生活”的商家,及时下架相关商品;电商平台、社交平台须强化审核,注重通过技术手段精准识别被兜售照片,并给予屏蔽、封禁账号等处理;个人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他人盗用,及时依法维权。

(作者系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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