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条例》落实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将近年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等改革试点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3月24日《华商报》)
婚姻登记是一项基本公共服务,也是大众关切的重要民生事务。如今,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在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上升为法律制度,升级为“全国通办”,居民办理婚姻登记不再受常住户口所在地限制,不需要再专程回老家办理婚姻登记,让婚姻登记变得更便利。这是新时代婚姻登记工作更好服务居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数字化社会的必然选择,更是新时代公共服务为民、便民、利民的应有之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有4.93亿人处于“人户分离”的状态。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只能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的制度,明显滞后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不能适应、越来越不能满足新时代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给大众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带来不便。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直接免去了跨省流动、居民两地奔波的烦恼,让他们不用再为爱奔波,大大节省了居民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
事实上,随着互联网技术特别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已经成为新时代推动公共服务改革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种社会共识。特别是在人口大流动的今天,老百姓对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全国通办”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这要求包括婚姻登记、身份证办理内在的诸多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理所应当从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覆盖,以技术手段打通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梗阻。
深化“放管服”改革没有终点,要永远在路上。随着婚姻登记由“跨省通办”升级为“全国通办”,期待更多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及时跟进,打破“数据孤岛”,打通地域阻隔,不断扩大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全国通办”范围,逐渐让“全国通办”成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的一种标配,提升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效能,不断满足老百姓新需求,方便群众生活工作,释放民生便利,提高民生福祉,激发社会活力。这既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政务服务、公共服务适应社会发展和顺应技术进步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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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