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年人“不出家门”就有“医”靠

2024-11-14 10:4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许贵元]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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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贵元

国家医保局近日编制印发《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现行综合诊查类价格项目整合为36项,新增设立“航空医疗转运”项目、“安宁疗护”项目等,单独设立“上门服务费”,更好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11月13日新华社)

老年患者住院诊治开销较大,成本也高,他们期盼医生“上门服务”,这样更有“踏实感”,家人照料也方便,可以降低就医诊治成本,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和思想负担。国家医保局制定的立项指南,顺民心、合民意,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健康安全”的发展理念,同时也彰显了国家对老年患者的特殊关心与厚爱。

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上门服务”,让老年人“不出家门”即可得到就医诊治,无疑是惠民之举、好事一桩。合理收取上门出诊费、药品针剂费和所需的医疗器具费等,是无可争议的,老年人及家属也是能够理解和支持的。开展医疗上门服务,是文明创建活动内容之一,有利于进一步打造风清气正、公正公平的医疗卫生环境,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看病不便的实际困难。

当今,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有一些人数不等的老弱病残患者,有的老年患者甚至几乎常年在家“卧床不起”行动不便,更需要“上门服务”。国家医保局出台的立项指南,符合国情实际,各地应因地制宜落实到位,防止“纸上谈兵”。

各地医保和卫健部门应积极组织医院搞好调查摸底,掌握老年患者和其他行动不便患者的具体人数和病症医治情况,以便提供上门服务的优质资源和便捷设备,千方百计满足老年患者和其他重症患者的需求。“上门服务”要根据患者病情对症开药,提供有效治疗方案和康复建议,并给予合理收费,最大限度地为老年患者减轻就医诊治带来的经济负担。

让医疗“上门服务”惠及更多老年患者,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医”靠。对打着“上门服务”幌子,骗取老年患者钱财的种种不道德、不文明、不守法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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