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生
近一段时间以来,围绕大学校园尤其是体育场地设施对公众开放的问题不断在互联网上引起热议。专家认为,目前大部分高校并非财政全额拨款维持运营,以收取适当费用的方式,向社会开放健身场地设施,未尝不是一项有益之举。学者建议,可以引入社会专业团队参与运营管理。(8月24日《工人日报》)
近年来,关于高校体育场地是否应向公众开放以及如何开放的问题,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随着全民健身热潮的兴起,城市公共体育设施供给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而高校拥有相对丰富的体育场地资源,其对外开放成为缓解这一矛盾的重要途径。从社会视角来看,高校体育场地作为国家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其本质属性为公共资源,承载着服务公众、促进全民健身的社会责任。从高校自身发展的角度来看,有条件的开放体育场地,不仅能有效提升校园体育设施的利用率,还能通过合理的收费缓解体育设施运维成本压力。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2017年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提出,学校体育场馆根据不同对象可采取免费、优惠或有偿开放方式,有偿开放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这一政策为高校体育场地的开放提供政策支撑。然而,高校体育场地开放要实现公益与效益的“双向奔赴”,不仅关乎民众的健康福祉,也考验着高校的管理智慧。
首先,要强化公益属性定位。作为响应全民健身号召、满足公众体育需求的必然要求,高校体育场地在制定开放细则、场地规划、设施配置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公众的需求和利益,提升服务意识,确保场地更便捷更有效地服务民众。
其次,要兼顾合理的效益属性。为保证体育场地的正常运营,在制定合理的开放政策时,明确收费标准、优惠措施等具体内容。例如,可以设定固定的免费或低收费时段,针对特定人群(如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推出优惠政策。
此外,要完善管理服务与安全防范。建立健全体育场地开放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制定安全管理规范、明确责任区分办法、加强设施维护和更新等,确保开放过程的有序进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制度,强化场地设施的安全意识,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师生和健身人群的人身财产安全。
高校体育场地开放要实现公益与效益的共赢发展,需要政府、高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探索合理开放路径的过程中,要兼顾各方利益,确保教学秩序不受影响的同时,尽可能满足周边市民的健身需求。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高校体育场地综合效益的最大化,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的繁荣发展。
责编:印奕帆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