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玉毅
近日,河北廊坊的李先生因突发疾病险些休克,前往霸州市第二医院就诊。经医生检查,他体内的血红蛋白指数远低于成年男性的正常值,需要紧急输血。据廊坊市中心血站发给李先生的献血证显示,此前他曾先后8次献血,然而当他要输血时却被告知由于他近期没有献血,献血证过期作废了,不能为自己调血,如果想继续调血,需要他的家人或者朋友先去献血,李先生的父母已经年近七旬,无可奈何,李先生只得回家调养。很快,“男子称献血8次被告知不能优先用血”的话题冲上热搜第一,引发网友热议。
毫无疑问,这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献血证过期事件”不仅是对个体权益的侵犯,更是对献血制度公信力的一次挑战。献血者以无私之心贡献热血,本应得到社会的尊重与保障,却在关键时刻遭遇“献血证过期”的尴尬与无助。这不仅寒了献血者的心,也让公众对献血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产生质疑。
事后,医院与献血站各执一词的回复,更是让此次事件变得扑朔迷离。霸州市第二医院工作人员表示“血库不给我们调血,我们也没有办法”,而廊坊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则回答“血站并无规定只有近期献血记录的人才可以用血或者优先用血。如果我们这有血的话,医院和我说,我们就会给医院调过去。”
民间有句俗语:“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意思是说,有事用得着别人或者对别人有所求的时候表现得亲近而热情,等到用不着了或者觉得别人没有价值了,就马上疏远,不再理睬人家。而“献血证过期”事件用一个现实故事很形象地把这句话演绎了出来。
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都有保质期,生鲜、药品、饮料,粮食。但“献血证会过期”却是头一回听说。
作为献血者权益的象征,献血证记录了献血者的献血历史和相关信息,用于保障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在需要时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用血优惠,当是终身有效的。然而在网上搜索的话,或许会讶异地发现原来李先生并不是个例。实际操作中,很多地方都会给献血者及家属设置一个“优先”期限,给人一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感觉。像极了合同说明事项里的隐藏条款,让人既愤慨又无奈。
善行当以善心去回应。公民参加无偿献血,是为了能够救助那些需要救助的人,让自己的血液在别人的血管与生命里延伸,同时也希望自己或者家人若有一天也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得到同样的温暖。毕竟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进医院,不需要输血呢?某种角度来说,帮助别人即等于帮助将来的自己。但新闻里这家医院的做法无疑是很不妥的。试想一下,如果在倡导无偿献血时在显眼位置加一句“优先权限必须及时用掉,否则过期作废”,这会阻住多少人的脚步?
好在“亡羊补牢,犹未为晚”,若是社会各界以此次事件为鉴,观镜自照,共同推动献血制度不断完善,让每一份爱心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与回报,也是一件好事。医院和血站也应加强沟通,优化用血制度与流程,避免类似事件重演,不要让献热血的人寒了心!
责编:印奕帆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