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安之
春暖花开,正是出门旅行好时节。可有些人的旅行,却搞成了违纪。3月14日,安徽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规旅游典型问题——有人借考察之名,去厦门游玩,费用在单位报销。有人说是参加培训班,却在三亚玩了一圈……(3月20日 半月谈)
公款旅游,顾名思义就是指,一些党员干部明目张胆地使用国家或者单位的公款进行个人旅游、享乐。近年来,在如此的高压反腐之下,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公款旅游已经少了很多,但仍有一小撮人按捺不住,变着法子“吃公函”。什么“绕道游”“夹私游”“借壳游”“顺带游”……自作聪明、脑洞大开地搞起了隐形变异的公款旅游,堂而皇之地为公款旅游披上了变相的“遮羞布”“隐形衣”。此时“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可谓被体现得淋漓尽致,也让一幅幅贪得无厌的丑陋吃相呈现在大众面前。
正值春暖花开时,携家带口或者约上三五好友出门踏青、外出旅游本是雅事一件,可一旦沾染上私欲心和铜臭味、就难免令人感觉俗不可耐甚至恶心作呕。党的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有限权力不惜耍心眼、钻空子、寻路径,让公款旅游穿起了“马甲”。凡是将变相公款旅游当作一种隐形福利者,莫不因一个“贪”字在作怪,掉进违纪违法的泥潭往往只是一念之差、一步之遥。
这种“慷公家之慨、行个人之乐”的行为不仅浪费国家财政资金,败坏了党风政风,诱发了腐败问题,也损害了党员干部队伍的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无论是从哪沾到的便宜好处,这种假公济私的“薅羊毛”行为都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违纪行为。对此我们必须要有“火眼金睛”,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方能起到“当头棒喝”的震慑效果。
需谨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变相违规旅游,很多都是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莫让变相公款旅游“见缝插针”。若要让中央八项规定成为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责编:印奕帆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