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暑期工资,不容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

2022-08-23 16:0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郭元鹏]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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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

“桃源小镇拖欠我们四人暑期工资2000多元不发,现在也联系不上负责人。”近日,小赵向华商报反映,今年他们四个高二同学一起在渭滨区石鼓镇杨家山桃源小镇打暑期工,可是到了该发工资的时候却不见他们的工资。他们联系店方经理结果也已经离职了,现在联系不到负责人也不知道工资啥时能给。(8月21日《华商报》)

记者调查显示,不仅是小赵等4人的工资没有发放,还有其他暑期学生工的工资没有发放。用人单位给出的理由是:工作不足一月主动离职,不予发放工资。也就是说,这些暑期学生工的工资,用人单位就不打算给。

用人单位所说的“未工作足月自动离职不发工资”合适吗?应该说,这种“游戏规则”似乎也没有问题。但需要知道的是,要看 “游戏规则”用在谁身上。这些出力流汗的人可都是“勤工俭学的学生”,他们怀着美好的心情,想体验社会、感受社会、认知社会,通过勤工俭学减轻父母压力,他们都是懂事的孩子。不能让涉世不深的孩子初入社会感受的就是“社会的险恶”,而留下阴影,由此来看,用人单位不应克扣学生暑期工资。

就像一位学生所说:“他们说月薪3000元,不足半月按照70%结算,我干了6天也应是420元。”学生的行为或许不妥,可是作为用人单位而言应该有更加包容的心态。虽然只是几百元工资,对于孩子而言既是“辛勤汗水的付出”,也是“初涉社会的收获”,用人单位不妨让孩子感受到社会温暖。再说了,即便“工作不足月”,按照“小时工资规则”进行支付何尝不是该有的“游戏规则”?

以任何理由拖欠、克扣学生暑期工资,都成不了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是拿不上台面的理由。其实,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拖欠暑期工资”现象。每年暑假即将结束时,都会有类似的工资纠纷,用人给出的理由也有很多种:有的说“劳动没有达到一个月”;有的说“虽然工作结束了但不是发工资的日子”;有的说“学生打碎了一个碗需要扣钱”;有的说“学生劳动效果不好不能足额发放”;有的说“我们的工资发放不是当月,需要压一个月工资”……总之,拖欠工资、克扣工资情况时有发生。

学生暑期打工和其他工人不同,可能无法完全符合“用工单位家规”,这种情况需要用人单位多些善意宽容和感同身受,而不是以各种理由拖欠、克扣工资。面对“拖欠学生暑期工资”的行为,还得该出手时就出手,这需要劳动监管部门甚至是司法部门做好监管和处罚工作,维护好学生暑期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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