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发力打击“网售迷药”犯罪行为

2022-07-01 10:1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叶金福]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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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

“真的有用吗?对方喝了真能乖乖听话?”“肯定有用!相信的话就买。”“这里面是什么成分?”“不清楚,保证无色无味无副作用。”……这是《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以“成人香水”“成人保健品”等关键词在多个电商平台进行搜索,搜到一些相关商品后与商家的对话。这些商品的展示图片中,写着“让对方乖乖听话,为所欲为”“吸引异性,三秒入怀”等宣传语。有的商家还掩耳盗铃地“提醒”道:“请勿用作非法用途”。(7月1日《法治日报》)

众所周知,“迷药”是一种禁药,当然,售卖迷药就应列入打击范畴。据了解,网上售卖的迷药,多是GHB(γ-羟基丁酸)类药物。该类药物成分复杂、变种繁多,常见的有三唑仑、氯硝西泮、氟硝西泮等,其中三唑仑是一类精神管制药物,属于刑法规定的毒品范畴;氯硝西泮、氟硝西泮则属于二类精神管制药品,是严格管控的处方药。可见,售卖也好,购买也罢,“网售迷药”都是一种犯罪行为。

笔者以为,打击“迷药”犯罪还需“多方发力”。首先,监管要“发力”。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的严监管、严督查,绝不允许生产企业违规生产各种迷药。一经发现,就应通过“高额罚单”“从业禁止”“追究刑责”等多种处罚机制,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其次,法律要“发力”。相关执法部门对“售卖迷药”犯罪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既要对售卖的商家进行严惩重处,又要对购买者进行严肃查处。其三,平台要“发力”。电商网络平台要积极承担起严把关的职责,严把审核关、准入关,绝不能让不法商家混入平台“售卖迷药”,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同时,青少年、女性同胞在陌生场合尤其是娱乐场所,面对陌生人要提高警惕,多长一个心眼,不要轻易食用对方的烟、酒、饮料等,以防被下迷药,而成为受害者。

当然,相关部门也应加大新型毒品的宣传和普法,让更多的人知晓“售卖迷药”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不妨通过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解法,以案警示,让更多的人自觉远离各种迷药犯罪。

笔者相信,只要监管到位,执法从严,平台把关,再辅以提高警惕和普法宣传,就一定能让“迷药”没有生存土壤,没有销售市场,从而有效打击“售卖迷药”犯罪行为。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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