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本是人生头等大喜事,可当株洲的李女士和男友满心欢喜地去民政局登记结婚时,却被告知先得出示离婚证,因为根据登记信息,李女士不仅结过婚,还离了婚,而且曾生过一个孩子。公安机关调查发现,2013年李女士在株洲市区打工时不慎遗失了身份证,被刘某拾得。刘某于是拿着这张身份证去进行了结离婚登记。(见潇湘晨报今日A05版)
尽管真相最终大白于天下,但一切依旧让人不那么轻松。听到李女士“离异”的消息,李女士的男友气得暴跳如雷,一心认为李女士欺骗了自己,尽管风波平息,但两人的关系或多或少受到影响。与此同时,倘若不是因为要结婚登记,又倘若拾到身份证者拿身份证去做了其他用途,李女士可能永远不会知道,也无法预料,一切会给她带来怎样的伤害与损失。
有人会说,李女士当年在丢失身份证后,就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挂失补领手续,会避免一切的发生。如此说法听起来颇有道理,但其实禁不起推敲。虽然挂失对于补办身份证和公安机关留档备查有着作用,但它并不等同于真正注销丢失的身份证。倘若银行、通信、工商、民政等部门又未实现真正的地区间联网,那么这种“结婚乌龙事件”就难免出现。
真正避免之道,是迅速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并将该系统覆盖到各个用证机构和部门。居民身份证丢失后,应当积极地报失。而一旦居民身份证挂失,系统就应当将信息通知或传递到相关部门。当身份证挂失后就能实现即时失效,那么自然不用担心身份证被冒用,甚至因此产生种种纠纷。换言之,将身份证丢失信息纳入到大数据之中,问题可能会迎刃而解。
因为身份证的丢失,竟然让人“被结婚”又“被离婚”,这看起来像一个笑谈,但它展示出的更是身份证管理上的某些漏洞,是对迅速建立身份证丢失大数据系统的提醒。丢失的身份证就该即时失灵,身份证需要打上更多的防盗补丁,这需要公安部门、用证单位、公民个人都参与其中。多一份谨慎,多一些防火墙,身份证丢失就不会每每成为一个黑色幽默。
责编:印奕帆
来源:华声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