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斤短两挂黄牌30天”值得全国推广

2023-08-01 11:24:3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郭元鹏] [责编: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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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南三亚,一些菜市场商家的摊位前,被张贴了比较显眼的“缺斤短两黄牌警告”。消费者发现,表面上看这些商家比较淡定,其实心里已经崩溃,因为他们的摊位前根本就没有消费者采购。三亚市市场监督部门表示:“缺斤短两黄牌警告”必须挂满30天。(7月31日《大象新闻》)

为了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震慑效果,三亚市的市场监管部门治理“短斤少两”出了一记重拳:只要是被发现存在这种行为的,就在摊位前或者店铺门前悬挂“缺斤短两警示牌”,必须挂满30天才可以撤下。

其实,类似的管理办法,还有一个地方在实施。福建厦门在几年前就有类似的管理制度:厦门的商户第一次被查实“短斤少两”行为的禁止摆摊经营3天;第二次被查实“短斤少两”行为的,禁止摆摊15天;第三次被查实“短斤少两”行为的将被清退出市场。

“短斤少两黄牌”管理制度具有多方面的好处。一方面,较好提醒了消费者,消费者进入市场之后,遇到“悬挂了黄牌的摊点”之后,为了确保不被商家坑害,可以避而远之,可以不去购买,即便购买还可以多些警惕的心理,知道这个商家“习惯玩手腕”,能积极校验,减少被“短斤少两”的情况。另一方面,给不良商家很大的压力,因为悬挂了“短斤少两黄牌”之后,直接就会影响生意,生意减少了,何来收入?有了较大压力之后,就能把“压力”变成“动力”,从而放弃对“赚钱昧心钱”的依赖。

其实,最值得一说的则是厦门市的治理办法,为了治理“短斤少两”的现象。厦门的执法部门除了出台了“悬挂黄牌警告”的处罚办法,还延伸了管理手段,对于多次被执法部门查实“短斤少两”的商户,坚持的是“事不过三”的管理制度,如果出现三次“短斤少两”行为,则直接将不良商家驱离出市场。可以说,这样的管理制度是相当严厉的。

现实生活中,不少商家都有“短斤少两”的心态,总是用各种手腕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虽然对于衡器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可是不良商家总能想到“短斤少两”的办法。遇到了“短斤少两”的情况,有的消费者选择忍气吞声,有的消费者会较真的找商家理论。但是,即便最终执法部门介入其中,能够采取的制约办法,也不过是“退货了之”、“补偿斤两”。不良商家依然会在经营行为中故伎重演。因此,“短斤少两”成为了市场的伤痛。

“短斤少两黄牌”管理的制度具有创新意义,具有约束效果。做生意,最大的法宝就是“好名声”,悬挂了“短斤少两黄牌”之后,“好名声”就没有了,这是制约商家不良行为最好办法。“缺斤少两警示牌”,是治理不良商业行为的好牌,值得推广。

文/郭元鹏

(一审:谢振华 二审:邓望军 三审: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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