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两部司法解释已于7月1日起施行。
此次“两高”发布司法解释,重提“老鼠仓”,是对近几年频发的利用非公开信息犯罪行为作出的有力回应。从长远来看,两部司法解释的发布实施,则是提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强化其法律责任、完善科创板试点注册制配套司法保障的重要举措。
文/图 朱慧卿
责编:欧小雷
来源:华声在线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两部司法解释已于7月1日起施行。
此次“两高”发布司法解释,重提“老鼠仓”,是对近几年频发的利用非公开信息犯罪行为作出的有力回应。从长远来看,两部司法解释的发布实施,则是提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强化其法律责任、完善科创板试点注册制配套司法保障的重要举措。
文/图 朱慧卿
责编:欧小雷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