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连福
深圳福田法院的一纸裁定,把8.4万元扣划款退回医保个人账户,看似是个案纠错,实则给司法执行划出了一条清晰的民生红线,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不能拿来还债。
不少人第一反应会觉得不解:钱在个人账户里,写着参保人的名字,凭什么不能用来清偿债务?这种认知偏差,本质上混淆了“名义归属”和“法律属性”。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不是普通储蓄,它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法定组成部分,从诞生起就被锁定了唯一用途——看病买药。
这起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它戳中了执行实务中的一个模糊地带。现在社保卡普遍搭载金融功能,账户体系复杂,线上查控系统往往无法直观区分医保专用账户和普通金融账户,很容易出现“误扣”。福田法院没有将错就错,而是主动向银行、医保部门发函核查,确认账户性质后依法撤销扣划,既守住了法律底线,也体现了司法的审慎。
更要看到,医保个人账户的“执行豁免”,不是给老赖开脱的借口。法院完全可以依法处置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工资收入等非保障类财产,拒不履行的照样可以限高、列入失信名单,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把“救命钱”从可执行财产中剥离出去,恰恰是为了让执行更精准——既要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让被执行人失去最基本的医疗保障,这才是善意文明执行的本意。
当前,医保基金监管形势依然严峻,药店刷日用品、虚假住院、倒卖回流药等套保行为屡禁不止,国家医保局今年还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在这样的背景下,司法层面明确医保个人账户的专款专用属性,等于给基金安全又加了一道锁。如果允许扣划偿债,无异于打开了一个口子,今天可以拿来还民间借贷,明天就可能被挪作其他用途,最终侵蚀的是整个医保制度的根基。
这起裁定也给执行制度的完善提了个醒。民生保障类财产的豁免边界,需要更细化的清单和更便捷的核查机制。推动法院与医保、社保部门的数据共享,让执行人员在扣划前就能精准识别账户性质,才能从源头避免“误伤”,让每一次执行都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天经地义之上,还有更基本的生存权保障。医保个人账户里的每一分钱,都连着一个人看病买药的底气。守住这笔钱不被挪作偿债,守住的不仅是法律条文,更是社会对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兜底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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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