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新华
湖南是红色法治发源地。这里既孕育了茶陵县工农兵政府、湖南省苏维埃政府等重要革命政权,也走出了毛泽东、何叔衡、谢觉哉等推动苏区法治建设的湘籍革命家。他们在苏区围绕政权建设、民生保障、权力监督、司法运行开展一系列法治探索:确立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构建以宪法性文件为统领、以土地婚姻劳动等民生立法为主体的苏区法律体系,推行巡回审判、群众调解等实践做法,形成了坚守人民立场、密切联系群众的红色法治传统,为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积累了宝贵历史经验。传承湖南红色法治基因,重在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以历史经验赋能中国式现代化湖南法治建设。
传承湖南红色法治基因,要保护史料、深研学理,夯实红色法治的历史根基。扎实开展全省红色法治资源普查,为革命旧址、文献文物、法治人物建立并完善统一的档案,对受损史料实施抢救性修复并进行数字化保存;加强红色法治文化遗产保护,健全地方立法,规范红色文化遗产管理,把握文旅开发尺度,守护好红色法治历史物证。在守护家底的基础上,系统梳理湖南苏区文献档案,整合茶陵县工农兵政府、湖南省苏维埃政府旧址馆藏资源,全面呈现党局部执政时期的法治实践脉络。依托省内高校、省法学会组建专门研究队伍,围绕人民立场、群众路线、实事求是等开展专题研究,深入阐发湖湘文化经世致用、敢为人先的精神品格同苏区法治建设的内在关联;积极承办全国性红色法治学术研讨活动,用好何叔衡秉公办案、谢觉哉司法为民等本土典型案例,以湖南红色法治实践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逻辑和核心要义。
传承湖南红色法治基因,要建好阵地、擦亮品牌,讲好湖南红色法治故事。湖南红色法治发展历程完整、法治人物集中、系统性法治成果与标志性法治文化遗产兼备,这是湖南塑造红色法治品牌的重要底气。要用好湖南独有的红色法治历史脉络、代表人物、革命旧址资源,塑造辨识度鲜明的红色法治地域品牌,巩固湖南作为红色法治重要源头的地位。推进红色法治阵地提质升级,完善茶陵县工农兵政府旧址、湘赣苏区司法旧址等场馆功能,增设红色法治专题展陈,系统呈现革命时期司法运行、廉政建设、群众参与立法等制度实践;在市县法治公园、乡镇法治广场融入红色法治文化元素,建成上下联动、覆盖全省的红色法治阵地网络,打造一批湖湘特色法治文化地标。串联全省旧址场馆与展陈节点,开发红色法治研学线路,推动红色文旅和法治宣传相融合。主动对接国家法治文化建设规划,推动湖湘红色法治品牌进入国家级培育项目,努力建设全国红色法治文化传播示范阵地,扩大湖南法治建设的全国影响力。
传承湖南红色法治基因,要转化运用、赋能治理,推动法治湖南建设走深走实。革命根据地立法始终聚焦群众现实诉求,司法工作依靠群众化解矛盾,为当下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有益参考。开展地方立法工作,要延续开门立法的传统,拓宽基层群众意见征集渠道,完善民生权益法治保障,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事项中,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听证会等制度化渠道,让群众参与到立法过程中来,使法规条文更接地气、更具实效。基层执法司法要继承巡回办案传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推动司法资源下沉,妥善处置家事、土地、邻里纠纷;传承苏区确立的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有错必纠等司法原则,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湘赣苏区曾探索建立法令约束、专门机构监管、群众检举相结合的权力监督机制,依靠严格纪律守住廉政底线。建设清廉湖南,要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细化公职人员履职规范,推动各类监督协同发力;用好苏区反腐肃纪史实开展政法队伍警示教育,营造清正的政治环境。
红色法治基因不是尘封的历史资料,而是法治湖南建设源源不断的精神源泉。新征程上,我们要继承红色法治蕴含的人民立场、群众路线、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精神内核,赓续红色血脉,弘扬湖湘文脉,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南,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湖湘法治力量。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会长。本文为2025年湖南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湖南革命根据地法制研究”(25ZDA23)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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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