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不等于“做好了”

2026-06-12 11:4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聂硕] [责编: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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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硕

近日,中央层面通报了一批典型问题,几个案例值得深思。有的地方花了不少钱定制推广文旅歌曲,有的地方投入资金摊派订阅大量报刊,钱花了、事做了,但实际效果怎么样、群众认不认可,后续似乎少了一个追问。有的地方为完成企业上市计划,几个月就完成了收购全流程,速度很快,但因前期尽调不扎实、风险把关不到位,最终造成损失。

这些案例情形各有不同,却折射出一个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在一些工作中,“做了”容易被等同于“做好了”。任务布置下去了就算落实了,程序走完了就算交差了,至于干得怎么样、效果好不好,反而成了一道容易被忽略的“附加题”。

“做了”是过程,“做好了”才是目的。但在实际工作中,二者有时被混为一谈。有的工作前期准备不充分、论证不深入就匆忙上马,看似节奏很快,实则基础不牢;有的工作满足于把任务分解下去、把通知发下去,后续跟踪问效却跟不上;有的工作各类程序都走到了,但在关键环节上没有把住关。这些现象的出现,往往不是因为干部不想干好,而是对“做到什么程度才算好”缺乏清晰的认识和较真的劲头。程序是保障工作质量的手段,如果只盯着程序走完,却忽略了每一个程序背后把关的责任,程序就可能失去应有的作用。

把“做了”当“做好了”,表面看是工作标准的问题,往深处看,还是衡量政绩的尺子需要进一步校准。评价一项工作做得好不好,应该看它解决了什么问题、产生了什么效果、群众有什么感受。如果检验工作成效更多看“有没有动作”“动作大不大”,就容易让人把精力花在那些看得见、摸得着、汇报时讲得出的环节上。定制歌曲、征订报刊,这些做法本身不一定是问题,问题在于做了这些事之后,到底给群众带来了什么、为地方发展创造了什么价值,这个“后半篇文章”有时做得不够。政绩的成色,最终要由群众来评判、由实践来检验。

从“做了”到“做好了”,看起来只有一字之差,实际上是对工作标准、责任担当的不同要求。曾经,有的地方给困难群众发了种苗就算完成任务,至于成活率多少、产出后能不能卖得出去,后续关注不够;有的地方不仅发种苗,还提供技术指导、对接销售渠道,确保群众真正有收益。同样是“做”,效果大不一样。部署工作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紧盯落实的每一个环节,把问题解决到位、把效果落到实处。

让“做了”走向“做好了”,需要从思想到制度的同向发力。思想上,要引导各级干部把政绩观的“准星”校准到为民造福上来,多问问群众需不需要、实不实惠,多做“群众觉得需要”的事,不搞“我觉得群众需要”的事。制度上,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让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工作导向树得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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