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厚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基

2026-04-19 08:00 [来源:华声在线] [责编: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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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迪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贯穿始终,明确提出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二者之间具有价值互享、功能互通、作用互补的深厚联系,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厚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基,既是推动各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凝聚各族人民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关键举措。

价值互享:产业兴旺则利益相融。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一切问题的总钥匙,更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实支撑。为此,一是要锚定特色赋能。立足生态禀赋与民族文化特质,深耕特色种养、非遗手工艺、民俗文旅等优势产业,以“一乡一品、一县一业”推动乡村产业品牌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把生态优势、文化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二是聚焦融合提质。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一二三产业联动,积极利用新媒体,盘活民族村寨、红色资源、山水风光等要素,培育新业态、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三是健全联农机制。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帮扶、就业带动等方式,让各族农民深度嵌入产业发展链条,在携手发展中结成紧密相连的经济共同体、休戚与共的利益共同体。

功能互通:文化繁荣则意识相通。文化是民族的血脉与灵魂,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本在于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凝聚各族群众思想共识。为此,一方面,要坚持传承与保护并重。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融入乡村文化建设,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传统古村落保护利用,积极开展民族文化节、民俗展演、非遗展示等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活动,搭建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平台,推动各民族文化相互欣赏、相互借鉴,促进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融合。另一方面,坚持守正与创新并举。对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符号再造、场景构建、传播创新,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让维护国家统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各族群众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共守精神家园、共筑思想共识中构筑各民族心心相印的精神共同体。

作用互补:和谐稳定则民心相亲。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治理是稳定的保障,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载体,基层治理的效能事关长治久安、民心向背。为此,一是要强化党建引领。建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融入乡村治理各环节,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农村法治建设,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推动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帮助、相互关爱,让基层党组织成为凝聚各族群众的“主心骨”,让各族群众在党组织的引领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二是强化人才支撑。坚持本土培育与外部引进相结合,大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爱家乡的新型农民和乡村能人;完善引才、育才、用才、留才机制,积极吸引大学生、退役军人、专业技术人才等返乡创业、下乡服务;打破民族界限,搭建人才发展平台,让各族人才在乡村振兴的赛道上各展其长、各尽其能、携手共进,以人才共兴推动发展共荣。三是守护生态底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保护修复融入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全过程,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绿色加工等绿色低碳产业,推动民族地区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让各族群众共享生态福祉,在和谐稳定、民心相亲的实践中厚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特约研究员。本文为湖南省委党校教研咨一体化创新工程项目“乡村振兴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协同推进研究”(202KZGQ09)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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