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更讲规矩

2026-04-11 09:1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孙乾丰] [责编: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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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全媒体评论员 孙乾丰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三部门联合印发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于4月10日起施行。《规则》以系统化的制度设计,为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划定了清晰的“红线”,说明我国平台经济价格监管迈入了精细化治理的新阶段。

近年来,互联网经济迅猛发展,在深刻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也滋生了诸多价格乱象。“大数据杀熟”导致一些老用户支付的价格高于新用户;虚假促销、先涨后降等营销套路层出不穷。不仅如此,每逢大促节点,部分平台可能强制商家参与折扣活动,表面上以流量和补贴吸引用户,实则将促销成本通过佣金、服务费等形式转嫁给经营者。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使中小商户陷入“有单无利”的困境,严重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规则》共七章二十九条,聚焦互联网平台价格领域的突出矛盾,从经营者自主定价、价格标示规范、竞争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个维度作出系统规定。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等价格歧视行为。根据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算法或平台规则等手段,对同等交易条件下的同一商品或服务设定不同价格或收费标准。此外,《规则》第二十条要求,自动续费、免密支付等选项必须以显著方式展示,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每次扣款前须进行提前提醒。这些规定直指当前互联网付费服务中存在的隐形消费陷阱,有力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为保护商家权益,《规则》明确平台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让利或返现促销,亦不得实施其他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行为。在平台经济生态中,保护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本质上是在捍卫市场竞争的根基。唯有商家能够根据自身成本与品牌定位自主定价,才有意愿在品质与服务上持续投入——这不仅关乎商家的生存利润,更关乎平台经济生态的多样性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价格是市场经济最为灵敏的信号。当平台价格行为从无序走向规范,受益的不仅是广大消费者和商户群体,更是整个数字经济。期待随着《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的深入实施,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可持续的平台经济生态会加速形成。

责编: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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