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全媒体评论员 易博文
强扭的瓜不甜,强求的事不顺。反之,因势利导,各方情愿,效果往往不错。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委社会工作部日前联合印发的《湖南省住宅小区建设骑手友好社区物业服务指引》,就体现出了这种社会治理的智慧。
从名称即可看出,这是一份“指引”,性质上是倡导,而非强制。骑手群体在住宅小区面临“进门难”“通行难”,确实是值得重视的问题,但它并非单方面的问题,而是一个牵涉多个主体、甚至同一主体内部不同个体利益的问题,需要综合考量。比如对小区而言,随意让骑手进出,安全能否保障?小区品质会不会因此下降?部分业主未必同意,也有权不同意。物业公司同样有顾虑:万一有不法分子假冒骑手出入小区出了事,自己会不会被问责、被解雇?这些都是现实考量。出台指引,等于划出了“上线”,未设“底线”,既体现了原则性,又兼顾了灵活性。科学施治,大抵如此。
在内容上,这份指引进一步彰显了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善治”理念。文件明确,按照“骑手可骑车进入”“骑手可步行进入”“外来人员与车辆均不可进入”三种类型,因地制宜做好标识完善与设施配备;在小区出入口设置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标注12345等各类热线,确保骑手能清晰识别小区管理要求。如此一来,既为骑手提供了清晰确定的信息,实实在在方便了他们,又赋予小区充分的自主选择权,由其自行决定给予骑手何种便利。没有“一刀切”,只有“群言堂”。
更值得称道的是,这份指引明确规定,鼓励骑手通过“随手拍”“随时报”参与社区治理、防范化解安全隐患。这等于明确宣告:骑手也是小区治理的重要一方。既给予骑手充分尊重,又唤起他们的归属感、责任感,进而共同提升小区治理效能。当骑手不但给小区带来便利,而且带来更多安全感时,越来越多的小区业主便会将骑手当作“自己人”。到那时,骑手进小区,还会是难题吗?
治理与管理,都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但二者又有诸多不同。社会管理的主体相对单一,呈现政府单向管控的特征;社会治理的主体更为多元,强调在政府领导下各方力量协同共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手段”作出重要部署,将其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关键内容。这份指引,正体现了创新的特色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步。期待这样的智慧多一些、更多一些,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必将随之多一些、更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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