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

2025-11-26 09:5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廖永安] [责编: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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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永安

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国内和国际、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第七章明确提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用好国内国际两类规则,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这深刻揭示了涉外法治建设在新的历史时期所承担的重大使命。

湘潭大学法学底蕴深厚,被誉为“南方法学明珠”,近年来聚力打造了非洲法研究的特色品牌。作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湘潭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在非洲法等涉外法治研究领域的特色与优势,不断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新机制与新路径。实践充分证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推动我国在国际领域更好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增强规则制定能力、议程设置能力、舆论宣传能力、统筹协调能力,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透明的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规则体系的内在要求。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价值基础: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发展。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我国正处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一大批熟练掌握国际规则、通晓涉外法律实务的法治人才。高校培养的涉外法治人才,不仅要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且培养方式不能局限于简单的技能训练,更要注重引导其树立家国情怀,增强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意识和能力。

助力湖南对非合作高地建设,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现实需求。湖南作为中非合作的前沿阵地,已形成对非合作的独特区位优势。中非经贸博览会永久落户湖南,使湖南成为中非经贸合作的重要枢纽。这一重大决策背后,既有深厚的历史渊源,也有现实的战略考量。据有关统计,四届中非经贸博览会已累计签约项目512个,金额641.7亿美元。湖南对非贸易从2018年的181.6亿元增至2024年的548.5亿元,规模居中西部第一。2025年4月出台的《湖南省落实中非“十大伙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省对非贸易质量和规模显著提升,全国占比进一步提高。在这一背景下,高校应肩负起为对非合作提供法治人才支撑的重要使命。在实际工作中,高校应注重将战略需求与办学特色相结合,着力培育具有区域国别特色的涉外法治人才。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基本路径:坚持特色内涵式推进。特色是核心竞争力,是人才培养质量的集中体现。涉外法治涉及领域广泛,任何高校都难以全面覆盖。因此,找准自身定位,在特定领域深耕细作,成为提升人才培养实效的必然选择。湖南凭借与非洲深厚的历史渊源、中非经贸博览会永久落户的独特平台优势,以及长期在农业科技等领域对非合作积累的社会共识,为聚焦涉非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基础。依托这一独特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湖南着力推动中非合作内涵式发展。在非洲法研究领域,湘潭大学率先成立国内首个非洲法研究所,开发了首套非洲法系列教材,构建了较为完整的非洲法研究体系,探索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这些扎实的学术积累与教育资源,为培养高素质涉非法治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湖南还应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强化在相关领域的特色建设,为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持续打造“三个高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国际化是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水平的必由之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随着中非经贸合作持续深化,特别是《湖南省落实中非“十大伙伴行动”实施方案》的推进,湖南对非合作将进入新阶段。这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高校应尽快构建起常态化的学术对话机制和研究合作机制,搭建高水平的国际合作培养平台,为涉外法治人才提供更多与国际接轨的机会。要积极拓展与非洲高校的合作关系,建立双向交流机制,既输送学生到非洲研学,也培养非洲来华留学生。这种双向交流不仅有助于学生深入了解对象国法律制度,也可促进中非法律文化的交流互鉴,为培养知华、友华、爱华的国际人才奠定基础。应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多维度提升涉外法治人才的能力素质,为涉外法治合作提供坚实保障。高校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应充分利用学科齐全、人才密集的优势,继续深化国际合作,吸收借鉴世界先进法治文明成果,同时坚定法治自信,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为推动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方案。

夯实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制度保障:构建以实践为导向的协同培养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这一重要论述,突出了实践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关键地位。实践能力是检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的试金石。随着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公民海外活动更加频繁,这些都对涉外法治人才的实践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高校应注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导向,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可以通过实战化课程、模拟法庭、专业实习等方式,强化实务能力训练,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可以通过建设实战化课程模块,开设实务课程,邀请涉外法治实务部门专家参与教学,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就能接触到前沿实务问题。

构建协同培养机制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目前,省内不少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与高校共建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机会。如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商务厅、湖南建设投资集团等政府机构和企业与高校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湖南省司法厅聚焦中非经贸合作核心需求,大力支持湘潭大学建设涉外(非洲)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这种“校政企协同、产学研一体”的培养模式,有利于实现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精准对接,有效增强了人才的社会适应性和专业胜任力。近年来,省内高校学生在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中屡获佳绩,也体现了实践教学的成效。

(作者系湘潭大学校长,湖南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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