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2025-11-10 12:32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朱彧] [责编: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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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彧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法学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法学理论既源于实践,又服务于实践。强调法学学科的实践特色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一是理论联系实际不足。在本科低年级,一些高校法学学科专业课程的设置基本都是以理论课为主,实践课程较少。二是教育资源共享不畅。法律实务部门拥有的司法卷宗、庭审视频等资源难以转化为教学资源进入高校、进入课堂。三是尽管近年来法律实务部门和高校在人才培养上的融合推进力度较大,但法律实务界人士仍较少参与法治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体系的设计、教材教辅的编写以及从事专业教学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需要高校积极推进法学教育改革创新,把新鲜的司法经验和生动的案例实践带进课堂,缩小书本知识与法律实务的差距,增强学生回应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高校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优化课程体系时,应从低年级起就兼顾理论课与实践课的同步开展,加大实践教学课程的比重,确保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在本科教学方面,开设或完善刑法、民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环境法案例分析等课程,以及开设或完善物证技术、律师与公证实务等校企合作课程。在研究生教学方面,面向不同类型研究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实践教学。学术型研究生侧重于开展学术讲座、科研实践或专业实习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则侧重于开设理论与实践结合型的实务类课程,将原理与实务相互打通、有机融合。应充分利用校内第二课堂,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实务研讨、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立法、法律文书写作等,组织学生观看经典案例,撰写案例分析报告。依托学校法律援助中心,引导学生参与真实案件的处理,提出案件解决思路和方案,使学生在具体案件处理中获得实实在在的锻炼。近年来,一些高校围绕国家宪法日展开了一些实践教学的探索。如师生制作各种视频、海报、宪法学习手册,走上街头、深入社区进行普法活动;或采用座谈会、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活动等方式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教师带领学生走进中小学,为孩子们上宪法教育课。通过开展宪法实践教学,可引导法学生深入了解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培养法治观念,提高法治素养。

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法学课教师带领学生走进社区为居民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时,常常会感受到学生既有开展咨询的期待,同时也有不会处理纠纷的担忧,他们往往希望教师能够提供知识援助。因此,法学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离不开富有实践经验和实践能力的教师。学校应鼓励教师提升实践能力,允许教师通过担任兼职律师、仲裁员等方式开展适度的专业兼职活动,派出教师赴司法局、检察院、法院、鉴定机构等单位挂职锻炼,并支持教师积极参与各类法律服务工作。同时,吸引法律实务界人士参与专业教学,充实实践教学师资队伍。例如,在毕业论文环节,可增设实务部门人士担任“第二导师”指导学生,并鼓励学生撰写法律实践毕业论文。

增进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加强高校与法治实务部门的合作,协同建设法律援助相关课程,共建法学智能教育平台,将法学实践中的数字化案例资源引入高校教育教学。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如签订常态化合作协议、建立长期实习基地、设立联合培养项目等,以机制保障双方在资源共享、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入合作,促使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法律职业素养和法律职业技能在实践中持续得到提高。

以人工智能赋能教学实践。人工智能技术通过数据分析、法律文书自动生成等方式,提高了法律服务的效率,也对传统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法学教育需要应对先进技术带来的伦理和法律问题,确保法律实践中的技术应用符合法治原则和社会伦理。其次,高校在实践教学中应使用虚拟仿真实验作为过渡,为学生提供便捷的实践环境。通过人工智能设置多种情境模拟,在大胆假设、多路径推演中体验处理案件的全过程,不仅能够提升学生的法律判断力,还能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社会现象的复杂性,提升在实践操作中的应对能力。

【作者单位:湖南文理学院。本文为湖南文理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内陆开放’背景下的法学教育改革——基于地方普通高校的研究”(JGZD1932)阶段性成果】

责编: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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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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