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代华
据红星新闻报道,10月31日晚,“南京高淳区人民法院法官直播卖蟹”的消息刷屏社交平台:法官身着制服,与债务人一起在蟹塘边直播,介绍螃蟹的规格与吃法。据了解,该法院此次带货的螃蟹来自债务人秋兰家的蟹塘,债务源自意外与经营失利,但债务人从未有过逃债念头。在2.5小时的直播时间里,共卖出100多单,收入将汇入法院监管账户,用于偿还债务。
当南京高淳区人民法院法官走进蟹塘帮忙直播带货时,这场特殊的“司法助销”注定要跳出个案本身,成为公众热议焦点——有人盛赞其为破解“执行难”的创新范本,也有人质疑这只是应对特殊困境的权宜之计,难以复制推广。
从破解执行困局看,面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却愿劳动”的执行难题,南京法官跳出“强制或终结执行”的传统模式,以“劳动偿债”破局:通过直播带货、联动部门、协调平台,构建“帮扶——监管——履约”闭环,既保障债权人权益,又助力债务人以劳动偿债,为同类执行难题提供了可参照的解决方案。
但从司法资源与制度层面分析,法官本职为审判、执行,帮助卖蟹需要投入大量精力调研、对接渠道、筹备直播,如大规模推广这种模式,势必影响法官核心业务。且此模式需要债务人有实物资产、劳动能力、可借助电商生态,面对无实物资产或需专业处置的资产时难以复制。此外,因缺乏规范,法官跨界助销边界模糊,其公平性与介入市场的尺度不好把控,难以形成普适性执行制度。
这场关于法官帮助债务人卖蟹的讨论,本质上折射出公众对司法部门如何更好服务民生的深层关切。无论将其视作突破性的创新实践,还是特殊情境下的应急之举,都具有启示意义:司法工作既要保持司法温度、精准回应现实需求,又须坚守法治边界、避免因短期效果损害司法权威。总之,唯有以个案为契机,推动善意执行从偶然善举上升为制度化实践,才能更好实现司法为民的价值追求。
(作者系退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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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