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建飞
湖南省以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为核心,坚持“友好友善,大爱湖南”理念,着力打造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新标杆,大力弘扬扶残助残文明新风尚,推动残疾人友好型省份建设成为社会共识和全民行动,不断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立法先行。为了使残疾人生活得更加体面、更有尊严、更为幸福,湖南在建设残疾人友好型省份中坚持立法先行。今年7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若干规定》,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湖南成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颁布实施以后首批完成地方立法的省份。该地方法明确了无障碍标识设置、工程建设单位能力提升、无障碍设施工程的建设改造,新增了推进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养老服务机构适老化建设改造的内容。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本辖区内无障碍设施出现损毁、故障、被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等情况,应当及时联系并督促无障碍设施管理责任人履行维护管理责任。增加“摆设摊点”行为不得占用盲道等无障碍设施;规定因城市建设、重大社会公益活动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避免占用盲道等无障碍设施。该规定通过法治化手段推动残疾人友好型省份建设,为全国地方立法提供了示范。
重视残健融合。在互联网广泛运用、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背景下,湖南省以残健融合为核心目标,围绕“数字赋能+全场景友好”,系统推进信息交流与社会服务无障碍。一方面,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湖南省高度重视数字赋能语境下的平等参与,大力推进信息交流与社会服务无障碍。统筹建设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推动行业内企业互联网网站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开展无障碍改造。推动公共交通运输单位、社区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场所等配备信息交流无障碍设备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支持地图导航等出行服务软件的开发者、设计者和提供者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的标识和无障碍出行路线导航功能,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信息传播与交流的便利。建设残疾人平等融入、便利共享的良好环境,是残疾人权益保障的重要环节。另一方面,加强全场景友好生态建设。湖南省坚持政府主导,整合社会资源力量,在全国首创建设残疾人友好单元,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综合性关爱服务。大力推动城乡道路、公共交通、公共场所、政务服务机构无障碍设施普遍达到国家标准。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无障碍环境认证。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长效机制,建立残疾人体验式督导工作机制。
注重务实管用。《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若干规定》采用“小快灵”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强调务实管用。一是确立清晰的政策目标。在“积极建设残疾人友好型省份,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下,明确规定推动残疾人友好型省份建设成为社会共识和全民行动,具体目标是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生活更加体面、更有尊严、更为幸福。愿景目标是残疾人共建共享幸福美好生活更加充分,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全面增强,建设具有湖湘文化特色的残疾人友好型省份。二是提出切实的具体举措。在主要任务中,坚持政府主导,整合社会资源力量。为残疾人提供社会保障、康复服务、就业创业、无障碍等就近就便的综合性关爱服务。既有全面加强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全面提升残疾人关爱服务水平、全面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全面营造残疾人平等融合共享的良好环境、全面推进残疾人友好型省份建设全民行动的实现内容,也有每一项任务下的多项具体措施和保障方式。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推进信息交流与社会服务无障碍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进程。三是明确界定部门职责。每一项保障措施下,都有职责分工与责任归属,如“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由省人大社会委、省残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人民检察院、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整合社会资源力量,创建残疾人友好单元,精心打造专业化、便利化、规范化的残疾人关爱服务平台矩阵。实施省市共建,打造综合性的残疾人友好商圈。目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发布残疾人友好医院、友好学校、友好社区、友好企业等4项地方标准。
相信在这些务实与创新相统一、立法与实操相结合的行动下,湖南将加快建成残疾人友好型省份。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残疾人权益保障服务和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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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