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莲
“公职人员从事副业”是一个备受关注、颇具敏感性的话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日明确,公职人员开展副业需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所在单位的管理制度及副业性质综合判定其合规与否。
遵循相关规定,为公职人员干副业“划红线”,是确保其廉洁奉公、坚守职责底线的关键之举。公职人员肩负着服务人民群众、管理公共事务等重要使命,其言行举止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明晰的“红线”,可时刻提醒、震慑公职人员不得逾越雷池。例如,禁止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开展权钱交易、通过“挂证”获取不当报酬、借“理财”之名行非法敛财之实、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这些规定能有效防止权力寻租,保障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
在“划红线”的同时,也要积极“铺绿道”,为公职人员合法合规从事副业创造有利条件。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公职人员面临一定经济压力、渴望在合法合规范围内通过自身努力改善生活状况。对此,应予以宽容和鼓励,让他们在不影响公共利益和本职工作前提下,合理利用业余时间,发挥自身专业技能与特长。这不仅有助于实现个人价值,还能为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促进相关行业进步。因此,不能将公职人员合法合规从事副业,片面理解为“不务正业”。
对公职人员干副业,“划红线”与“铺绿道”应当相辅相成、协同推进。“划红线”是保障公共利益和公职人员廉洁品性的坚固基石,明确了不可触碰的行为边界;“铺绿道”则是在合法合规框架内为公职人员开辟发展通道,助力他们实现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如此,才能在确保公职人员履行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充分激发其积极性与创新能力,进而创造更多社会价值。
(作者单位:湖北省嘉鱼县文化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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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