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江龙
近日,山东临沂一餐馆因“蛤蟆汤”不当宣传,被拟罚 45 万事件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引发公众广泛关注与热议。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执法理所应当。但严格不等于严苛,更不等于任性。45万元的罚款,对于一家普通饭店而言,无异于灭顶之灾。如此处罚,不仅难以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也难以获得社会认同。
真正的严格执法,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于轻微违规,应当先警告、限期整改;只有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该重罚。执法部门若只顾“开罚单”而不考虑实际影响,只会破坏营商环境。法治的威严,不在于罚得多狠,而在于罚得公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公正执法则是赢得信任的关键。执法部门既要严格依法办事,也要考虑社会常理和公众感受,避免“用力过猛”。执法当守公正,权力需有边界。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让公众在每一个执法案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当然,笔者认为餐馆经营者在宣传时存在考虑不周之处。 如果在发布视频时明确标注“蛤蟆汤”中所用的“蛤蟆”并非野生保护动物,而是人工养殖的牛蛙,或许就能避免此次处罚。
这一事件也为广大商家敲响了警钟: 在网络时代,任何公开内容的发布都必须确保合法合规,否则可能因不当表述而引发争议,甚至招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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