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全媒体评论员 易博文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这是一种多么美好的人类情感。但是,如果这种行为违背了伦理道德、违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了婚姻法呢?那就不管是“黄昏后”还是“什么之后”了,是任何时候都不能约的。
对“吃喝”这件事,也当如此看。“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说尽向来无限事,相看摩捋白髭”,是多么美好的际遇、多么真挚的友情!但是,如果想要组个什么“局”、勾兑些什么“事”,以为约到巡视过了、学习教育快要结束了或是什么别的时候就安全些,那就大错特错了。违纪违规的事,是什么时候都不能做的!
“防微杜渐,勿使小节成大恶;反腐倡廉,常将警钟鸣心头。”作风上的“小事小节”看似无关痛痒,一旦放任不管就容易蔓延成风,必须“从小事小节守起”,守住拒腐防变防线。这方面的教训是很深刻的。不少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一开始就是吃一顿饭、喝一杯酒,不知不觉就陷入“大节难保”的境地了。不少勾连攀附、拉帮结派、请托办事、利益交换等政治和腐败问题,就隐藏在吃喝里面。也正因如此,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才专门印发关于集中整治违规吃喝的通知,要求动真格、出重拳,大力纠治违规吃喝。
这段时间以来,违规吃喝之风得到有力遏制,人民群众由此看到了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一些地方出现的“一刀切”“层层加码”固然不对,必须坚决纠正,避免误伤。但是,不违规吃喝是铁规矩、硬杠杠,没有什么可含糊的。疲劳厌战、松劲歇脚的情绪更不可有。这是对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估计不足,对“作风问题必须抓长、长抓,扭住不放,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认识不足。既要“当下改”,又要“长久立”。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人感到不适,借着以“党员、干部也是‘社会人’,吃点喝点在所难免”等各种所谓的理由,消解政策的权威性,希望“回到从前”。这是万万不可,也绝对不能允许的。
有了不适感,走出舒适圈,这才是进步。党的十八大以来,多少以前习以为常的事,经不起推敲,过不了法纪,最后都改了,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新习惯。不违规吃喝,也会变成新习惯。大家都得适应,越早适应越好。别抱着什么“过一段时间再聚”的幻想了,否则,“聪明反被聪明误”,害人害己,又何苦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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