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三区”支教 推进美育浸润

2025-04-15 08:4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肖辉] [责编: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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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2023年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都要求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路径,将美育融入教育教学活动各环节,发挥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功能。《湖南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自2014年春季实施以来,每年选派义务教育阶段支教教师约1300人到全省51个“三区”县支教,有效缓解了当地师资紧缺、优秀师资不足等问题,有力推进了当地学校的美育浸润行动。

湖南“三区”美育支教以美育浸润学生、浸润教师、浸润学校为宗旨,将优质美育资源和先进教育理念带到“三区”学校,助力加强美育师资建设、改善美育浸润环境、开发本土美育课程、加强学科美育浸润,推动美育在这些地区普及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与此同时,“三区”美育支教也存在选派机制有待完善、示范作用难以发挥、工作成效亟需巩固、评价机制不够科学等问题。当前,应通过建立健全支教相关机制,持续推进“三区”学校美育浸润行动。

探索多元支教机制。随着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化解大班额政策落地落实,各校美育师资较为紧张。为保证“三区”支教助力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可持续性发展,应探索多元化支教方式。在持续为51个受援“三区”学校开展送教、送研、送培活动的同时,可邀请省内教研机构、高校、中小学美育名师前往“三区”学校进行实地指导,通过讲座、观摩课等形式,助推“三区”美育教师提升教学技能。也可由发达县(市、区)相对固定支援欠发达县(市、区)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由优质学校相对固定支援薄弱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同时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作用,积极推进线下线上联动,提升优质美育资源共用共享效益。

健全选拔派出机制。科学制定选派计划。根据过去10年我省平均每年选派约1300名支教教师的做法,结合“三区”学校实际需求,保持每年1300—1500人的选派计划,其中音乐、美术类美育教师计划不低于20%。加大组织宣传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公告支教计划、受援学校与学科、选派标准与要求、支教待遇与优惠政策、考核评价办法等。派出学校应加强对美育教师的宣传动员。严格资格审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派出学校应秉持严格的选拔原则,确保所选派的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奉献精神等。选派方、受援方及支教教师本人三方应签订工作协议,明确支教期限、工作内容、考核评价等事项,保障支教工作顺利进行。

构建巩固提质机制。只有责任到校,才能持续推进“三区”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应建立派出学校与受援学校相对稳定机制,美育支教教师、派出学校、受援学校应与两地艺术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多方联动推进美育浸润行动的工作格局。美育支教教师应通过“传帮带”方式,提升当地美育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使之成为推进当地美育浸润行动的主力军。落实美育支教教师“回头看”机制,美育支教教师完成支教任务后定期到支教学校工作一定时间,对其美育浸润行动继续予以支持帮助。此外,派出学校、受援学校应积极筹措资金,确保美育浸润行动有稳定经费来源。

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完善美育支教教师管理机制。对支教教师的管理,以受援学校为主、派出学校为辅。受援学校应加强对美育支教教师师德师风、劳动纪律、工作生活等管理,切实关心爱护他们。改进考核评价机制。对美育支教教师的考核评价,以派出学校为主、受援学校为辅。派出学校应派出专门的考察小组,在受援学校对美育支教教师进行全面考察、做出客观公正评价。完善激励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和派出学校应认真落实支教教师优惠政策,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向美育支教教师倾斜,对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激励更多美育教师参与支教。

【作者系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本文为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专项课题“乡村中小学美育教师专业发展研究”(XJK23BJSF028)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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