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遵规守纪中干事创业

2025-03-25 08:0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申国华] [责编:伍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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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国华

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这既为正确认识遵规守纪和干事创业辩证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与科学指引,又为广大党员干部投身新时代新征程,立足本职岗位创造更大成就,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内在统一于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具体统一于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特征。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虽然只有15条,但涉及纪律规定的至少有6条。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设立“纪律”专章,对党的纪律作了规定。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面对长期存在的“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党的团结统一就无法保证,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其实,一百多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在于始终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纪律严明,党的事业就会蓬勃发展;什么时候党的纪律松弛,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党的纪律是约束言行的“紧箍咒”,也是干事创业的“护身符”。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全党:“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全面从严治党。”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纪律既明确了不能触碰的底线和边界,也为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大胆干事提供了行动准绳。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干事担事,是干部的职责所在。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教育引导干部既遵规守纪又干事创业,必须坚持挺纪在前、以严促行。只有持之以恒抓好从严管理监督,让干部明确行为规范,掌握尺度和红线,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推动事业行稳致远。

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让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也就是说,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干事创业的“鼓槌”。

遵规守纪与干事创业是有机统一而非矛盾对立。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必须在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勤勉工作,创造业绩。同时也只有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干部才会拥有创业创新创造的充分自由和广阔空间。事实证明:只有握牢遵规守纪这一干事创业的“护身符”,才能真正把心思聚焦到“想干事”上,把能力倾注到“能干事”上,把力量投入到“干成事”上。因此,我们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

(作者单位:河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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