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意义深远

2024-12-24 08:1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杨兴东] [责编: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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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全媒体评论员 杨兴东

“农业稳,天下稳;农民安,天下安。”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任务,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探索闲置农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意义深远。

给农民吃了一颗长效“定心丸”。土地作为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也是实施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基础资源,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制度长久不变,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从安徽小岗村实行“大包干”开始,我国农村土地陆续开始第一轮承包,承包期一般为15年。1993年,党中央明确第一轮承包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2017年,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2023年开始,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相继到期,今后5年是高峰期。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村土地还能不能续包?政策会不会改变?……这些,都是当下广大农民的重要关切。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再延长三十年试点”,为农民送上了“定心丸”。必须要按照中央有关政策要求,因地制宜细化实化政策措施,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保护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为农村发展开辟了更多路径。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期,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制度长久不变,并不意味着农村土地经营权不能流转,更不意味着农村土地只能由小农户承包经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同步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下,有利于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农村土地变为活资本,让农民可以创造性生产、创造性劳动、创造性发展,进城务工人员也能盘活闲置土地,不断增加财产性收入。

“再延长三十年试点”需要稳妥推进。在此过程中,必须坚决守牢农村土地改革的底线,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让这一制度创新为农村发展注入活水,让希望的田野更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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