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证明”隐形变异

2024-11-05 11:1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江武]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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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武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一些地方,曾经被整治的“情况证明”隐形变异成为“ 情况说明”。群众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那些原本要求取消的证明事项,以“说明”的形式所代替,依然“躺在”一些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清单中,成为群众办事的“拦路虎”。

“2单元301室是二单元301室”“你妈是你妈”“自己活着”……曾几何时,类似这样的“奇葩证明”在网络时有曝光。有的证明因为太过“奇葩”,导致一方不给开、另一方却非要的尴尬现象,让办事群众无所适从、左右为难。

近年来,中央到地方采取了不少措施简政放权,奇葩证明、反复证明、循环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得到遏制,群众办事越来越便捷、顺畅,获得感也越来越强。但在一些地方,个别部门不敢担当,不敢负责,为了规避风险,甚至转嫁管理责任,搞隐形变异的形式主义,不要情况证明,却向办事群众要情况说明,利用情况说明的模糊性,随意设定提交要求,导致群众在办事过程中不得不四处奔波、反复说明。

情况证明摇身一变成为情况说明,成为横亘在办事群众面前的“软钉子”,乍一看挑不出毛病、找不到破绽,但到了具体办事上,却出现种种“软阻力”,让办事群众又重新陷入跑断腿却办不成事的窘境,而且还可能导致基层陷入负担越减越重的怪圈。曾经得到遏制的“万能居委会”“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乱象,又可能死灰复燃,基层社区单位又可能重新背上沉重的负担,让为基层减负的效果打折扣。

要严防情况证明变异为情况说明,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对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就必须由本部门负责,而不是让办事群众大包大揽,去开各式各样的情况证明、说明;另一方面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监管。对推责卸责、消极应对、推诿扯皮的现象,相关部门一定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治理一起。此外,也需要强化制度建设,彻底打破政府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壁垒,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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