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艺华 吴冰心
核心提示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也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乃至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深刻变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了高瞻远瞩的战略部署:“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和使命担当,为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能。
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向前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生态文明基础体制有待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有待健全。立足现实、面向未来,必须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需要我们在实践中牢牢把握三个结合,即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刚性约束与正向激励相结合。
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
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是我们党在百余年奋斗中历久弥新的宝贵历史经验。立足于新时代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把顶层设计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不同地区因地制宜探索,善于发现和总结基层的实践创造,对探索创新中遇到困难的要及时给予支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挑战性,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有机统一,既能保证党中央从宏观角度和全局视野精准掌握各方面具体实情,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整体设计、系统安排,牢牢把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思路,又能发挥群众在改革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起到集思广益的作用,从而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沿着正确轨道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聚焦“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统筹谋划、系统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体现了体制的基础性、体系的系统性和机制的协同性。这些系统集成、稳中求进、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有利于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美好蓝图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施工图”。与此同时,在保持全国一盘棋的基础上,应因地制宜、深耕细作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试验田”,充分释放各地区的创新力量和探索潜能,促进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积累丰富的经验。
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
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是贯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对重要关系,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坚持重点突破,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努力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必须遵循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性规律,强化各项制度的关联性和耦合性,使制度体系内部各要素协调匹配、有效衔接、融合互动,避免头重脚轻、顾此失彼。但是整体推进并不意味着眉毛胡子一把抓,只有抓住主要矛盾、打通关键环节,制度改革才会有着力点和支撑点。
实现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高效运转,必须构建系统集成的制度来统筹多部门、多方面力量。当前,迫切需要统一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整体构建重要流域上下游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加快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等。实践证明,形成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可以减少制度执行过程中政策不相容的摩擦成本,规避生态文明制度间的矛盾,最大限度发挥治理效能。整体推进不意味着一刀切、齐步走,也要注重突出重点,尤其是要高度聚焦并着力破解直接制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度、备受人民群众迫切关注的现实难题。比如,在全国生态状况不同的情况下,如何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下,如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系统化建设;在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的过程中,如何完善精准污染物治理制度机制,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等。
坚持刚性约束与正向激励相结合
生态文明建设必然牵涉诸多利益群体,须凭借刚性制度的约束和严格规范推进,不能在制度上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留下监管的“盲区”和“死角”。同时,应通过激励性制度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保护环境的社会共识和文明风尚,促进绿色生活方式的普及化和大众化。
坚持刚性约束与正向激励相结合,需要在实践中同向同行、共同发力。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对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领域进行约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强化美丽中国建设法治保障,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落实污染物治理、监管与风险管控制度,强化自然资源开发、保护与有偿使用制度,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科学编撰生态环境法规,修订制定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保护与利用、生态环境治理等领域相关法律,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司法保护。与此同时,用生态文明激励性制度激发、驱动、强化社会成员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风尚。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通过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完善绿色税制。
生态兴则文明兴。新时代新征程,我们面临着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迫切任务,需要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筑牢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
(作者分别系湖南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湖南农业大学基地特约研究员,湖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士后;湖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
责编:欧小雷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