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彪
近段时间,全国多地正陆续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坚决纠治部分地方基层搞“新形象工程”问题的工作提示》。这份工作提示明确指出,“新形象工程”是指在一些地方财政吃紧的情况下,仍然在搞非必要、非急需项目,而且形式隐蔽、名目巧立。其中,要求深入基层调查摸清底数,掌握一手资料,督促各地坚决纠治八类突出问题。(3月24日澎湃新闻)
媒体调查发现,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四风”的高压态势下,过去以豪华楼堂、庞大建筑为主的“形象工程”大大减少,但在一些地方却出现了“新形象工程”。比如,打造与自身实际不符的城市“名片”;打着“为民谋福祉”的幌子,超规模建设没有收益的民生类项目;盲目上马大型景观项目;搞重复建设、层层建设;豪华“办节”,片面追求“人气”;创建文明城市注重做“表面文章”;搞“精致”党务;展览设施“半拉子工程”等。
这些“新形象工程”,忽视当地实际、无视群众需求、违背发展规律,不仅会加剧基层财政负担,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还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损害地方党委政府的威信。“新形象工程”变着法隐形登场,原因固然众多,但根源仍在于少数党员干部政绩观出现了偏差,思想上跑偏,导致决策脱离实际、不符合群众需求。所有种种不顾实际、急功近利,盲目攀比、贪大求全,不顾长远、只管眼前的做法,就其本质而言都是形式主义的新变种。
遏制“新形象工程”,首先要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党员干部要厚植为民情怀,把财政资金花在保障民生的刀刃上,把精力投入打基础、利长远、出实效的工作中。
遏制“新形象工程”,关键在于问需于民、问效于民,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新形象工程”的出现,不可否认地打破了民主决策制度,滋生了“一言堂”现象。要不断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机制建设,避免拍脑门决策、关门决策。同时,强化对实施过程的全面监督,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传统手段和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等,让“新形象工程”失去生存空间。
遏制“新形象工程”,还须强化执纪问责,不断推动专项纠治工作走深走实。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从违反群众纪律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并作为从重或加重处分情形,进一步彰显了我们党纠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坚强决心。在纠治“新形象工程”过程中,要“对号入座”、精准甄别,无论是已有的“新形象工程”,还是新发现的决策脱离实际等突出问题,都应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实践表明,只有坚持标本兼治,及时发现纠治政绩观偏差,扎紧权力运行监督执纪的制度铁笼,消除廉政风险隐患,筑牢项目安全防线,才能让“新形象工程”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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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