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建光
近日,中央网信办发布通知,要求加强“自媒体”管理。其中提到,网站平台应当要求“自媒体”对其发布转载的信息真实性负责。“自媒体”发布信息时,网站平台应当在信息发布页面展示“自媒体”账号名称,不得以匿名用户等代替。“自媒体”发布信息不得无中生有,不得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不得以拼凑剪辑、合成伪造等方式,影响信息真实性。(7月10日 中国新闻网)
网络无界,给我们每个人提供了发言的机会;信息流通,让每个人的思想情感闪亮在时代。“自媒体”横空出世,是网络文明的产物,是展示个人风采的舞台,是实现人生价值的载体。“自媒体”属于个人,也属于时代。公民姓“公”要有对社会的公益担当,网民姓“网”要有对网络的使命责任。“自媒体”不是“自由体”,有规矩方能有美好的远方。
无限制的自由必然让丑陋放纵,无约束的行动必然让低俗泛滥。现实中,一些“自媒体”为流量无所不用,打造猎奇;无所顾忌,传播低俗。这不仅污染了网络清朗,而且传递了负面能量,同时,也是对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亵渎,影响人们的正常认识,破坏人们的幸福生活。比如,一些“自媒体”网暴他人,或进行网络算命,或发布网络低俗图片、视频等等。对于这样的“自媒体”,我们必须坚决治理,给予惩戒。现在,中央网信办发布通知,要求加强“自媒体”管理,其中提到,网站平台应当要求“自媒体”对其发布转载的信息真实性负责。这是一个重要的管理要求。“自媒体”是在网站平台管理下运营的,网站平台只有负起管理的责任,为“自媒体”立规矩,“自媒体”才能在规范的路径昂首阔步,阳光奔腾。
通知提出,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常态化管理制度机制,推动形成良好网络舆论生态,要严防假冒仿冒行为,强化资质认证展示,规范信息来源标注,加强信息真实性管理,加注虚构内容或争议信息标签,完善谣言标签功能,规范账号运营行为,明确营利权限开通条件,限制违规行为获利,完善粉丝数量管理措施,加大对“自媒体”所属MCN机构管理力度,严格违规行为处置,强化典型案例处置曝光。这十三条要求,剑指当前“自媒体”的乱象,有的放矢,各级网信部门应该督促网站平台,逐条研究,认真落实,变成具体的制度条款,标准规矩,让“自媒体”在“规矩”中,成方圆,有精彩,向远方。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加强“自媒体”管理,为其立规矩,不是限制“自媒体”的健康发展,而是有利于“自媒体”更好地发展。规矩是铲除丑陋,纠正畸形,限制不正当竞争的;规矩是保护健康,助力阳光,激励高质量作品诞生的。规矩是打击邪气,保护正气的。“自媒体”有规矩方能有美好的远方,方能成为“自美体”,传递正能量,成为网络文化的美丽风景,绽放人生奋斗的绚丽之花。
责编:印奕帆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