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案件报道的思考

2020-07-08 15:2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鼎峰]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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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鼎峰

案件报道,一直以来都是众多新闻中较为吸引受众眼球的内容。从广义上说,它包涵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治安事件、突发事故和反腐案件等内容。在传统媒体时代,案件的报道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律。但是,仍然有个别媒体在报道时出现了格调不高、法律把握不准、信息公开过多等问题。

进入互联网时代,舆论场更加复杂多变,信息的传播更加迅速,更加多元化。作为网络媒体,做好案件报道既是赢得受众获得认可的方式之一,也是展现媒体责任与担当的一种形式。在互联网时代,如何不犯传统媒体时代犯过的错误,如何准确负责地做好案件的报道,是值得新闻从业人员认真思考的问题。

既要保持独立思考,也不能有罪推定。客观公正,在案件报道中非常重要。案件报道不能充当某一方的“传声筒”,试图“绑架”法官,也不能作有罪推定,预测案件结果。

以民事诉讼为例,在采访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该是平等的法律地位。若对当事人进行报道,应尽最大的可能平等地展现双方所持的立场和观点。实在无法展现时,可在稿件中写明原因。这需要记者保持独立思考,不被某一方给“洗脑”,才能保持客观。如果站在大众的角度,在已经显现的事实中某一方有很明显的“理亏”,在报道中也不能先入为主,更不能因此进行有罪推定。

要知道,法院正式宣判之前,嫌疑人都是无罪的,绝对不能戴“有色眼镜”。这在离婚纠纷案、小区物业纠纷案等案件中,尤其应当注意。例如“小区业主将物业公司推上了被告席”这句话,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可能看上去没什么问题。但是,在法律诉讼中,原告可以起诉被告也可以反诉,这样带有主观色彩的语句出现在稿件中就很不合适。

既要找准新闻点,也不能违背法治精神。每天发生的案件有很多,同类型的案件也不少,如果不加区分地都报道,那就没有重点,无法吸引受众。对媒体而言,报道的案件要反映的社会热点,这样才会贴近受众,引起受众的共鸣。

但要注意的是,公众的情绪有时候会出现不合理的偏激。具备法治精神的媒体,不应只为了炒作热点而去报道,而是要帮助受众去分析法律疑难,潜移默化地进行普法工作,提升受众的法治精神。

在某些交通事故中,容易出现双方经济实力悬殊的情况,如百万豪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那么在这样的报道中,如果过于渲染仇富思想,或许会在网络中得到“叫好”,可这就违背了法治精神。准确的报道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当事人双方当时是什么情况就是什么情况,媒体应当从多个角度出发把事实告诉受众。谁违法了谁没有违法,则可以通过警察、法官等专业人士进行解读。

既要保持互联网“味道”,也不能变得低俗。法律具有较强的概念性和专业性,法律条文也比较生硬。在进行案件报道的时候,如果只是原封不动地引用,在网络的快节奏之下很容易就被人忽略,不易让受众接受。

例如,湖南法院2019年进行了行政诉讼改革,其中有不少典型案例。可是,不少网友对行政诉讼比较陌生,不知道什么意思。其实,记者和编辑如果法律知识稍微多一点,就会知道行政诉讼其实就是俗称的“民告官”。“民告官”这样字眼一出现,受众一下子就理解了,稿件也就更加有吸引力了。

当然,互联网稿件的标题、文本、排版都有别于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的编辑本来就擅长制作吸引眼球的标题。不过在案件报道中,应当格外提高警惕,多从法律的角度去思考。制作的标题在吸引受众之时,是否会产生误解?是否会有失偏颇? 标题党曾一度盛行,获取了不少流量,可现在已经被很多人所诟病了。具体到案件报道中,如果标题无法准确地表达事实,不但容易造成受众的误解,还可能会给媒体自身引来法律纠纷。

此外,还有一些常规的注意事项,例如对犯罪行为和破案手多不作过多细节的描写,保护好当事人的隐私权,规范使用法律用语,不去渲染色情暴力等等,这些都是互联网时代的案件报道应当注意的地方。不仅如此,还有很多新法律和新情况在新闻实践中不断出现,这就要求媒体从业人员需要不断学习,紧跟时代。总之,互联网时代的案件报道一定要秉持法治精神,坚持真实客观,这样才能把握报道的正确方向,培育公众法治精神,助推全面依法治国。

责编:印奕帆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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