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看民生”系列评论⑩
安全出行需要执法与守法的配合
11月10日上午,长沙市雨花区某小区,一台黑色路虎揽胜刚出小区门就被蹲守多时的民警拦下,人车并获,此时距离交警部门接到套牌报案不到2天。“真没想到交警部门动作这么快。”报警的广东车主这样感慨。长沙交警针对此类隐性违法,建立了毒驾、失驾、假牌、套牌、逾期未检等违法精准研判,在执法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详见三湘都市报今日A04版)
十九大报告指出,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而“安全出行”是城市治理不可回避的一个话题。随着自有车辆的增多,城市交通压力巨增,出行安全也就成了人们重视的事情。公安部门曾有统计数据,在中国,道路交通事故是中国45岁以下人口死亡的“第一杀手”,而卫生部门根据死亡登记数据核算的道路交通死亡率的数字也令人颇感不轻松。
城市中的安全出行建立于两个方面之上,一是来自交警的严格执法,二是来自人们的文明意识。不可否认,在出行方面,我们还存在不少问题,譬如“中国式过马路”,抢红灯等行为,这些不文明的举动给道路安全带来了不少隐患,也直接造成我国交通事故数据居高不下。要避免这些问题下的潜在风险,就要求交通安全执法必须在原有的基础上更为高效和细致,这是对交通执法的挑战,更是对安全保障的必要建设。
这些问题体现在细节上,就是科学化、数据化的管理,以及人性化的设置,例如道路视频监控、电子警察、智能信号灯、交通诱导等前端设备配置的全覆盖,确保全部的道路情况纳于管理之下,同时保证交通警察高效率地完成执法。除此之外,交通安全执法在人性化方面必须有所拓展,对紧急、突发性事件要具备处理能力,确保法规的弹性实施,如对产妇、紧急病患者的出行,人性化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也是安全、文明的应有之义。
今年以来,长沙交警已经查获毒驾57人,大于近五年总和;查处失驾人员968人,查获“违法王”车辆398台,打击假牌套牌车辆124台,及时破获了暴力闯关案7件、交通肇事逃逸案36件。这不仅仅是数字的变化,更是安全出行保障的体现。这些成绩,也建立在现代化、大数据管理的科学手段之上,而这些手段也直接为城市交通安全提供了更为有效的管理,今年以来,长沙全市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数、死亡数、伤人数及直接财产损失较去年分别下降16%、19.9%、20%和17%。
在科学、文明执法之下,人们的文明意识也应同步提升,安全出行无小事,拥有文明意识既是个体自身安全的保证,也是对社会文明的有益示范。曾经让人们热议的“中国式过马路”,其实就是一种示范效应,看见有人闯红灯,于是其他人也效仿,这样一来,不仅影响交通秩序、埋下安全隐患,也加大了执法和管理成本,其实是一种“双输”的结果,而如果人们能够主动告别不文明行为,则无疑会产生良性的连锁反应。
安全出行从来不是对哪一个群体的单方面要求,而是需要执法人员的恪尽职守,需要驾驶员、以及每一个出行者自觉遵守文明要求,这样才能形成文明的氛围,起到安全的效果。■三湘都市报评论员 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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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