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露
现在不管是个人办贷款、找工作,还是企业招投标、融资周转,信用记录都是“硬门槛”,一次无心之失留下的污点,可能会带来一连串麻烦。1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信用修复新规就像是给不小心踩了信用红线的人和企业,递上了一把“纠错钥匙”。
《管理办法》提出,失信信息按照失信严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原则上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分别设置不同的公示期限,公示期限自司法、行政公务文书认定之日起开始计算。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
个体户被简易程序罚款、普通人收到行政警告这种轻微失信,原则上不公示,就算要公示最多3个月,只要把该履行的义务做完就能申请修复;如果是较大数额罚款这种一般失信,公示满3个月也能申请;只有恶意欠薪、制假售假、屡罚不改这种严重失信,公示期要1年以上,修复条件也更严格 。这种分类管理,既没纵容严重失信,也没让小失误变成一辈子的“信用包袱”。
诚信社会不是要把犯错的人一棍子打死,而是要给愿意改正的人一个回头的机会。对个人来说,这意味着不用因为一次疏忽就影响长远生活;对企业来说,尤其是抗风险能力弱的中小微企业,这意味着有了重新参与市场竞争的可能;对整个社会来说,这能让信用记录更客观公正,让守信的人更安心,让失信的人有改过自新的动力。
信用修复新规也提醒我们:要珍惜自己的信用,按时还款、合法经营;真要是不小心犯了错,也不用慌,按照新规的要求纠正错误、走正规流程申请修复就行。相信随着信用修复制度越来越完善,“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及时纠错”会成为常态,社会发展和经营环境也会越来越公平、越来越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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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