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拴绳入法”是“依法治宠”新升级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徐建辉]

徐建辉

据报道,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次修订专门给养宠划了红线。新规明确: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养宠自由的边界,当由法律与责任明确划定,而非“想当然”。不少养宠人抱有“我家狗温顺不咬人”的侥幸心理,将“不拴绳”视作“给狗自由”,却忽视了公共空间里的他人权益。有数据显示,近三年犬只伤人纠纷中,72%源于未拴绳;而因无绳犬惊吓导致老人摔倒、儿童受惊的案例,更是屡见不鲜。如今新规将“不拴绳”升级为行政违法,意味着养宠行为不再只受道德约束,更有法律“硬杠杠”。

法规的目的是教会养宠人平衡权利与义务。有人质疑“拴绳是对狗的束缚”,却忘了自由的本质是“互不干涉”:当你放任爱犬奔跑时,怕狗的居民可能正躲在角落瑟瑟发抖;当你省略拴绳步骤时,马路上的车辆可能因为突然窜出的犬只面临危险。新规的相关规定看似是限制,实则是保护。既避免犬只走失、误食有毒物品,也让路人不必再为突然冲出的犬只提心吊胆。

要让“拴绳入法”真正落地,还需要执法部门打通“最后一公里”。一方面,推广“电子犬牌+AI抓拍”技术,破解不拴绳遛狗“分散性、即时性”的监管难题;另一方面,通过社区宣讲、案例曝光,让“拴绳是法定义务”的观念深入人心。

一根牵引绳虽小,却是文明与法治的缩影,折射出社会对公共利益的重视。它提醒每一个养宠人,自由不是任性的借口,责任才是养宠的前提。当越来越多养宠人主动牵起绳子,当法律的约束转化为自觉的行动,我们才能真正实现“人宠和谐共处”。

(作者单位:安徽省淮南市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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