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法律,才是最好的“护身符”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陈相]

陈相

近日,云南昭通一男子在公路上驾车别停另一辆车,下车后他亮出“警察证”称对方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因怀疑该男子身份,另一名涉事司机果断报警。经查,男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已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

在法律面前,不存在法外的“护身符”。男子将公务证件异化为可凌驾于规则之上在冲突中为自己开脱,甚至变成威慑他人的工具。这种“亮证即有理”的思维,暴露了深植于部分人内心的特权意识,他们误以为一纸证件就能构筑法律的“豁免区”。殊不知,这种滥用行为本身就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

法治的刚性体现在其平等的普适性上,绝不会为任何自封的“护身符”网开一面。本案中,被别停司机的警觉与公安机关的迅速处置,共同构成对法外特权的有力回击。被别停司机未因对方亮证而退缩,而是基于常理判断提出质疑并果断报警,展现了现代公民应有的法治素养。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通过权威通报维护了执法公信力。此案的处理传递一个明确信号:试图以“护身符”逃避法律责任,只会招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要彻底铲除“法外护身符”的生存土壤,需要社会各界持之以恒的共同努力。执法机关须加强内部管理,堵住公务证件流失和冒用的漏洞,对任何滥用职权行为坚持“零容忍”,同时要加大查处假证制作、贩卖链条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非法证件的流通。有关部门在面向公众开展普法教育时,不能仅停留在法律知识的传授上,还必须着力揭示特权思维的荒谬性与危害性。当每一位公民都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时,这些虚张声势的“护身符”就会彻底失去生存空间。

在法治社会里,权威源于法律本身,而非任何身份标签。任何试图在法律之外寻求特权的行为,终究是掩耳盗铃。只有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让规则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我们才能营造出风清气正、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而这,才是我们最坚实、最可靠的“护身符”。

作者单位: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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