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相
近日,河南某县消防救援大队向辖区内街镇下达“月度罚款指标”一事,经司法部作为典型案例公布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每月处罚不少于2件、罚款金额不少于2000元”的硬性规定,以及由此形成的数据高度“整齐化”现象,犹如一面刺眼的聚光灯,暴露出个别地方基层执法中的痼疾:将维护公共安全的神圣职责,异化为“执罚创收”的工具。这种唯“款”是图的错误导向,与“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背道而驰。
“罚没指标”的设定,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背离。行政执法个案存在差异性,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罚过相当的原则。然而,当执法行为被套上“数量”与“金额”的精确枷锁时,其性质便发生根本性扭曲。执法工作不再以纠正违法、预防风险为首要目标,而是蜕变为一项必须完成的“经济任务”。这种看似高效的“指标化”管理,实为懒政怠政的典型表现,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国务院早已明令“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此类顶风作案的行为,无疑是对国家政令与法治原则的挑战。
唯“款”是图的倾向,还会严重侵蚀政府公信力,破坏健康的营商环境。行政执法的权威,根植于其不偏不倚的公正性。一旦执法行为被赋予“创收”的滤镜,其公正底色便随之蒙尘。对企业和民众而言,当处罚的刻度不再是法律准绳,而是指标的算盘,执法者的公正形象便会崩塌,留下的只有不信任与疏离。这种“逐利执法”人为制造社会矛盾,成为优化营商环境进程中的一大梗阻。从长远看,其损害的将是整个地方治理体系的公信力根基。
值得肯定的是,本次事件的妥善处理,清晰展现了内部监督机制的敏锐性与刚性力量。当地行政执法监督局并未坐等投诉,而是从“整齐化”的异常数据中主动发现问题线索,迅速启动调查,最终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实现有效纠偏。这充分说明,根除“逐利执法”的痼疾,不能仅寄望于执法者的自觉,更须依靠强有力的常态化监督体系。司法部将此案例公开曝光并纳入全国专项整治,正是向外界传递明确信号:国家对此类问题持“零容忍”态度,正致力于通过制度完善与严格监管,彻底铲除“以罚代管”的生存土壤。
法律的温度,在于其始终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内核。消防执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其权威性与严肃性不容有丝毫折损。各级执法部门必须彻底摒弃“靠罚创收”的错误观念,构建以执法质量、社会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工作重心从“罚了多少”真正转向“防住多少风险、维护多少公正”。
总之,唯“款”是图的执法歪风必须坚决刹住。此案的纠正,既是一次及时的警示,也是一次有力的示范。唯有坚守法治底线,恪守为民初心,让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法律与人民的检验,方能赢得公众的由衷信任,营造出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社会环境。
(作者单位: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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