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须虫
9月8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个共计五章32条的修订草案,增加对网络空间用语用字的规范要求,明确政府主办的或者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互联网信息平台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
语言文字承载着中华文明的基因密码,其规范化使用关乎国家认同、民族团结与文化传承。现行语言文字法实施已历二十余载,全国普通话普及率已超过80%,识字人口使用规范汉字的比例超过95%,文盲率降至2.67%,成绩斐然。然而,伴随信息化浪潮,人们的语言生活日益复杂:网络空间异体字、生造词泛滥,公共服务领域用语失范,涉外场合中外文使用失衡等现象频现,既有法律难以覆盖所有新场景。如此语境下,修订语言文字法势在必行。
此次修订直面痛点,将网络视听节目、商品名称、国际会议等纳入规范范畴,明确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根基,既为数字化时代划定语言边界,也为文化传承铺设清晰轨道。其亮点在于:增设法律责任专章,明确执法主体与处罚细则,杜绝“多头管理”的推诿困境;将每年9月第三周定为推广宣传周,以仪式感唤醒全民语言规范意识;强调国际中文教育必须教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文化输出中筑牢主体性……这些条款不仅填补管理真空,更将语言规范从技术层面提升到价值层面,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载体。
法典修订,笔墨铿锵。此次修法不仅为当下语言乱象划定底线,更为未来的语言文化传承校准航向。唯有以法治为盾,方能护得语言之河清流不息。
(作者单位:湖北省嘉鱼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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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