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网络医托,关键在于规范“医托医院”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黄齐超]

黄齐超

国家疾控局等3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医疗卫生领域《2025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相较于2024年计划,2025年计划在监管范围等方面作出调整,新增互联网诊疗、精神卫生等监管领域,并首次明确打击网络“医托”等新型违法行为。( 4月27日 《现代快报》 )

在医疗领域,“医托”现象成为一种难以根除的顽疾。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医托成为这一问题的新兴形态。网络上,网络医托无处不在,且难以完全防范。然而,我们可以通过调整策略,将防范重点从网络医托转移到那些依赖网络医托的“医托医院”,或能事半功倍。

网络医托和传统医托一样,他们利用看似热情的服务夸大病情,制造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将患者引流到指定的医院,从中提取佣金。医托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利益联盟,尤其是那些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为医托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应当成为治理的重点。如果那些医疗机构不依靠医托进行非法招揽,网络医托自然就会失去存在的基础。

那些依赖医托揽客生存的医疗机构,可以称之为“医托医院”。卫生管理部门要通过抽查患者群体来监控医疗机构的投诉率和医疗费用,加强对“医托医院”的监管。如果发现异常,相关部门应予以重视。此外,识别“医托医院”并不困难,通过在医院门口调查患者的就医经历,可以迅速了解真相。

医托侵犯了患者的权益,但患者并非总是默默忍受。许多受骗的患者选择投诉、举报或报警,职能部门应积极处理投诉和举报。然而,由于缺乏证据,许多案件往往无法得到解决,这无疑助长了医托的嚣张气焰。“医托医院”是医托的根源,是网络医托的“七寸”,如果不解决“医托医院”,医托现象就难以根绝——打击了一批网络医托,还会有另一批网络医托冒出来。因此,我们应当将打击的重点聚焦于那些依赖医托生存的“医托医院”身上。

正如古语所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患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应有坚定的决心和意志,并注意保留证据,为职能部门打击“医托医院”提供支持。只有对“医托医院”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规范,铲除医托滋生的土壤,医托现象才会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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