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明辉
4月21日,京东集团发布公告,直指竞争对手强迫外卖骑手“二选一”,随后宣布一系列反制措施,包括承诺保障被封杀骑手的订单量、扩大全职骑手招聘、优先安排骑手家属就业,甚至对超时20分钟以上的订单全部免单等。
从法律角度来看,强迫骑手“二选一”的行为,涉嫌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而强迫骑手“二选一”,实际上是在限制骑手的自由选择权,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同时,《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若平台通过不正当手段迫使骑手“二选一”,则与相关法律规定相背离。
面对这一争议,如果情况属实,职能部门迅速介入有其必要性。但更重要的是,对于平台而言,在澄清事实基础上,更应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赢得消费者和骑手的信任。事实上,良性的市场竞争,对市场各方都是有益的。比如,今年2月份某平台入局外卖行业之初,就针对骑手的社会保障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很快,几家外卖平台纷纷表态或已采取行动,探索如何给数以千万计的庞大群体更好的社会保障。此举获得广泛关注和好评。
消费者和平台上骑手的信赖,才是平台真正的好口碑。平台应摒弃“口水仗”式的竞争方式,转而通过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与骑手的沟通和协作等方式来赢得市场。
(作者单位:河南省内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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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