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中国|以消费之“火”,燃发展之“焰”

[来源:今日郴州] [作者:杨芳芳]

消费,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一头连接着民生需求,一头牵动着经济发展。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方案涵盖8方面30项重点任务,一系列针对性强、力度大的政策措施,旨在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为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提升消费能力,筑牢消费之“基”。“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收入是消费的根本底气。方案将“城乡居民增收促进行动”列为首要任务,充分彰显出对提升消费能力的高度重视。通过实施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加大以工代赈力度等方式,多管齐下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在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上,多措并举稳住股市,清理中长期资金入市障碍,丰富债券产品种类,为居民财富增值创造更多机会;针对农民增收,健全收益保障机制,有效盘活住房资源,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全力推动农村消费市场潜力释放;切实解决拖欠账款问题,畅通企业和居民资金流转通道,确保资金顺畅流通。从根本上增强居民消费实力,让消费者“有钱花”。

创造有效需求,丰盈消费之“源”。随着生活水平提升,人们消费需求日益多元、品质化。只有提供高质量产品和服务,才能满足新期待,激发潜在消费欲望。方案在服务消费提质惠民方面精准发力,积极发展抗衰老、银发旅游等产业,满足老年群体消费需求;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等服务,解决年轻家庭后顾之忧;通过深化线上线下、商旅文体多业态消费融合,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在大宗消费更新升级上,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推动汽车、家电绿色化、智能化升级;稳定房地产市场,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延伸汽车消费链条,拓展汽车后市场消费。丰富消费供给,让消费者“有地花”。

增强消费意愿,优化消费之“境”。安全、便利、舒心的消费环境是放心消费的保障。方案在改善提升消费环境上全力投入,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弹性错峰休假,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让消费者有更多时间消费;加强消费维权和信用体系建设,打击消费侵权行为,让消费者花钱放心;完善城乡消费基础设施,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强物流配送设施建设,让消费者购物省心;稳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吸引更多优质服务进入市场,激发消费活力,让消费者“乐意花”。

《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精心擘画了消费市场发展的宏伟蓝图,接下来亟须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凝心聚力、协同合作,确保方案落地生根。政府加强政策引导与监管,确保政策见效;企业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加大创新投入,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社会各界共同营造良好消费氛围,助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通讯员 杨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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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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