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爽
在追求高质量发展的当下,就业公平与活力愈发关键。近年来,年龄歧视成为就业领域的突出问题,“35岁门槛”“30岁以下优先”等限制条件,像一道道无形的壁垒,横亘在求职者面前。全国人大代表蒙媛建议将禁止就业年龄歧视纳入法律,这一建议切中劳动力市场的“顽疾”,为破除就业障碍、激活人力资源指明了方向。
年龄歧视对人力资源的浪费不容小觑。如今,人均受教育年限显著提升,知识更新迭代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年龄已不再是衡量工作能力与价值的唯一标准。中年群体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与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老年劳动者凭借传承技艺与敬业精神,成为传统行业的宝贵财富;青年从业者则凭借活跃的思维与创新精神,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然而,不合理的年龄限制却将这些人力资源生硬地分割开来,使得各年龄段的优势难以相互补充,造成人才错配与大量闲置,不仅阻碍了个人职业发展,也削弱了企业的创新活力与竞争力,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阻碍。
有人以“企业自主权”“用人效率”为由,质疑禁止年龄歧视立法的必要性,这其实是对市场机制与法律作用的片面理解。市场并非万能,当个别企业为降低成本设置年龄门槛,将人才培养成本转嫁给社会时,这便是典型的市场失灵。法律介入并不是对企业经营的无端干涉,而是对市场扭曲的矫正,旨在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禁止年龄歧视能够让企业摆脱年龄偏见的束缚,更加关注人才的能力,挖掘出更多优质人才;也能让劳动者安心提升技能,激发创新创造热情,实现企业与劳动者的双赢,催生出更健康、可持续的市场生态。
推进“无龄感”就业,构建系统性保障机制迫在眉睫。立法层面,要清晰界定“与岗位无关的年龄限制”,建立举证责任倒置规则,降低劳动者的维权门槛,让法律成为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监管环节,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精准打击隐性歧视,让年龄歧视无处可藏;配套政策方面,要重视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不同年龄段的需求定制课程,提升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推行弹性工作制度,满足多元就业需求,实现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同时,改变社会认知是一项长期而关键的任务,需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消除“35岁危机”“退休即退场”等刻板印象,让“能力至上”成为社会共识,为劳动者营造公平公正、充满机遇的就业氛围。
打破年龄藩篱,不仅是拓展就业空间、提升经济效率的务实之举,更是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当法律为每一位劳动者撑起平等就业的保护伞,当社会真正形成“能者上、适者用”的用人文化,我们收获的将不仅是就业率的提升、人力资源的充分涌流,更是一个充满包容、温暖与希望的发展新时代。这是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必由之路,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就业领域的生动体现,更是我们在迈向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必须答好的时代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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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