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国评论:用良法善治为营商环境护航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吴俊]

吴俊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这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下发后在全国率先公开印发的配套性文件。

年初,多地相继召开“新春第一会”,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无不释放出拼经济、促发展的强烈信号。于湖南而言,在地理位置、交通区位等不占优势的情况下,如何重点发力,实现“弯道超车”?毫无疑问,下好优化营商环境“先手棋”,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湖南在全国率先出台有关涉企检查的配套性文件,十分必要。行政机关执法检查不规范,违规异地检查、重复检查让企业疲于应付,消耗大量时间和精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日常运营和工作效率。有的以执法检查为名,违规进行任务摊派,罚款重处等行为,企业有苦难言;有的存在执法检查不公平,企业难以得到公平待遇等问题。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不仅是企业所盼,更是破解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更是工作的导向。《实施方案》立足规范具体行政检查行为,从明确检查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检查主体(含实施层级)、承办机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频次,再到对未制定和报备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实施检查、未经批准擅自部署或实施专项检查等10多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问责……通过机制、制度将涉企检查的条款予以确定,给涉企行政检查戴上“紧箍咒”,旨在为企业营造公平稳定的发展环境,让企业有一个可以预期的未来。

切中要害加速问题解决。《实施方案》聚焦问题的核心和关键,对症下药。针对违规异地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实施方案》明确,涉企行政检查以属地管辖为原则,严禁违规实施异地检查;针对涉企检查既不过度干预企业正常运营,又不因为监督缺失而导致市场秩序混乱问题,《实施方案》规定,“无计划不检查”“综合查一次”“严控各类检查频次”;为了化解“无事不扰”与“有案必查”矛盾难题,《实施方案》要求,推进“无扰检查”“扫码入企”,让“无感监管”更惠企……这些具体、细化的工作条款,为营商环境提供了可靠稳定的法治保障。

良法善治护航营商环境,促企业主体在市场的洗礼中健康成长、不断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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