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青
回顾党的历史,实事求是绝对是一个高频词。“实事求是”一词,最早出自《汉书》:“修学好古,实事求是。”所谓“实事”就是“实”其“事”,把事情确证、核实,搞清楚实际情况的意思。“实”作为动词,是确证、核实的意思。“求是”同样如此,“求”其“是”,亦即在搞明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探求事物的内在规律、真谛与本质。实事求是在中国共产党思想史上的首次使用,见于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上的政治报告:“共产党员应是实事求是的模范,又是具有远见卓识的模范。因为只有实事求是,才能完成确定的任务;只有远见卓识,才能不失前进的方向。”1941年5月,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毛泽东从辩证唯物论及认识论的哲学高度对实事求是作了经典阐释。自从实事求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视域中被重新诠释以后,其作为一个基本理念,进而言之,作为一条思想路线,对党的事业产生了持久而深远的影响。
以下,基于哲学的视域,从实践观、认识论、主体论、反映论四个方面对实事求是予以分析。
实事求是在实践观上意味着要明确实践相对于理论的优先性。对于实践与理论的关系,本来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有非常明确的论述。在《共产党宣言》1872年德文版序言中,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特别强调,《共产党宣言》所阐述的基本原理的应用“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换言之,无论是进行现实研究还是制定方针政策,其出发点应基于具体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条件而非单纯的理论。改革开放中邓小平之所以强调实事求是,正是为了打破那些僵化的教条和总是依赖经典、寻找依据的陈旧积习,帮助人们重新认识实践与理论的关系,并再次确认实践的重要性。在面对现实问题时,需要建立彻底的实践思维方式,灵活运用理论探索现代化新路径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方法。这样,我们就能更深刻地理解“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的意义所在。
实事求是在认识论上意味着对人类理性局限性的明确承认。人类理性当然能够认识规律,如果否认这一点,就是纯粹的不可知论。但客观情况复杂多样、变化多端,人类理性对于规律的认识是一个渐进而艰难的过程,对于规律的认识始终是有限度的,不仅广度有所局限,深度也有所局限。特别是当人们主观认为自己已经认识规律时,客观上其对规律的认识在很多情况下其实是不系统、不深入甚至不准确的,主观的感觉与客观的实际往往存在差距。换言之,现实的复杂性、未知性往往远远超过对规律的主观把握,在认识论上人作为主体应该持有一种谦虚而谨慎的态度,承认现象世界的多样与流变,承认人类理性的局限,承认自己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之不足。
实事求是在主体论上要求充分尊重民众的主体地位。实事求是要求领导者、决策者充分了解具体实际、把握现实情况,为此,除了领导干部自上而下的调查研究之外,建立健全自下而上的民意反馈制度同样重要。现实的实践生活是生动而丰富的,民众对于自身真实利益诉求往往有着切身的体会与明确的认知。只要民主制度机制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就能够通过民主渠道真正了解社会成员的利益、需求及其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变革自己的观念与做法,就难以出现思想僵化的现象。反之,如果民主制度机制不健全,民众的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得不到表达,领导者就有可能以自己的主观想法代替民众的真实意愿,从而导致出现思想脱离实际等问题。
实事求是在反映论上意味着要重视改革应然逻辑与实然逻辑的差别。实事求是反对抽象的教条,主张从实践出发进行大胆探索、大胆创新,这就意味着现实中需要容错与纠错。这是因为,探索与创新包含着很大程度的未知因素,一项政策的实际效果在很多情况下与预先认为的可能并不完全一致,往往会导致或引发其他未曾预料的问题。这种情况在改革发展中并不少见,说明改革本身存在应然逻辑与实然逻辑的张力。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在任何改革方案设计、出台与实施之前,都要充分考虑到改革方案应用于其中的环境与条件。只有对社会存在把握得更为全面、深入、具体,改革的设计才可能更为科学、合理,对改革方案与措施的实际效果才能做到更准确把握。另一方面,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对改革举措引发与导致的各种后果保持足够的敏感性,能够迅速了解改革发展中产生的各种意想不到的问题与风险,并及时、灵活、合理调整原有改革设计、保障决策。这种有效的反馈机制也是实事求是的探索性态度、试错性做法所要求的。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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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