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秸秆处理不搞“一刀切”是一种积极姿态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朱永华]

全媒体评论员 朱永华

近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其中规定:“对禁烧区带有经检疫确需焚烧的病虫害的秸秆,在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采取安全可控措施后,可以露天焚烧。”

在农作物秸秆处理问题上,摒弃过去的“一刀切”政策,转而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态度。这一转变,是寻求环境保护和农业生产之间平衡的积极姿态。

众所周知,秸秆焚烧是过去农村普遍施行的传统处理方式。然而,随着空气质量问题日益凸显,露天焚烧秸秆所产生的污染越来越被广泛关注,许多地方因此采取了全面禁止的措施。这种“一刀切”的做法,虽然有效遏制了空气污染,但也存在一定弊端——忽视了农民处理秸秆的实际困难,以及秸秆焚烧背后所承载的农业传统和经验。

此次出台的新规定,无疑是对这一问题的积极回应。新规明确,在特定情况下,农民可以申请焚烧秸秆。但前提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检测秸秆是否带有病虫害、向村里提出申请、由县里统一安排分批次焚烧等。这一规定,既照顾到了农民的实际需求,又确保了焚烧过程的安全和环保。

法律法规作为社会实践的规范与保障,必须紧跟实践的发展步伐,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确保其时效性和适用性。通过科学调查和评估,我们应该可以在环境保护和便利农业生产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点。这种平衡,不是简单地禁止或全面放开,而是在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和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因此,适时调整法规体现了立法机构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

新规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值得注意的是,新规虽然放宽了秸秆焚烧的限制,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焚烧。对于违规焚烧的行为,新规也设定了包括罚款在内的相应处罚措施。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的宣传和防范处置工作,让农户知悉政策,提升环保意识。一旦出现紧急状态必须做到及时纠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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