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以旧换新”变“以旧伤心”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许贵元]

许贵元

自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加力,内需潜力不断释放。

今年“双十一”电商购物节,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补贴与“双十一”优惠叠加,更大激发了市场消费潜力,带动了汽车、家电、家居家装等重点消费品销售快速增长,也有效拉动了相关行业投资和效益增长。事实证明,国家推出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是拉动内需、促进城乡消费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前三季度,电视机等家用视听设备、冰箱等日用家电零售同比分别增长10.2%和6.5%;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双双超过830万辆,同比增长均超过30%。“以旧换新”活动的不断拓展,不仅有力带动了相关消费品的销售,也推动了相关行业和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中,一些不法商家把一些库存积压、销售不畅、质次价高的家用电器产品“兜”出来,甚至是采取“套路”骗取消费者。而一些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大都抱着“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的冲动心理,希望把“新产品”赶紧换回家来。例如,原价1000元的电动车,活动前商家先提价到1500元,然后采取满1000元减500元的销售宣传,让消费者以为自己捡了大便宜;有的消费者高高兴兴加钱以旧换新,结果不仅没有占到便宜,反而白白送给人家一辆旧的电动车;有些商家故意压低回收价格,本来价值500元的旧电动车,估价200-300元,消费者不了解市场,很容易被骗;有的商家为了减少纳税,对以旧换新的电动车,只开出购车的收据,往往不会开具发票等等。对此,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让城乡消费者知晓“以旧换新”政策规定,调动其“以旧换新、废物利用、变废为宝”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政策效能,释放政策红利,把政策补贴落实到位,让城乡消费者触手可及实惠。要重点围绕老百姓换车、换家电、换家装等消费,搞好回收服务。

同时,推动“以旧换新”,必须依靠法治护航,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伪劣假冒”产品充斥市场,坚决遏制“乱发补贴”行为,更要警惕少数不法商家在“以旧换新”活动中,乘机搞虚假宣传,忽悠城乡消费者,从中谋取暴利。一旦发现有干扰“以旧换新”市场秩序、公然欺骗消费者的种种不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惩处。

责编: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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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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