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的历史逻辑、时代内涵与践行路径

[来源:华声在线]


殷晓元 赵旭

核心提示

“破立并举、先立后破”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制度建设提供了路径和方法论指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的总体要求。“破立并举、先立后破”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制度建设提供了路径和方法论指引,是我们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深刻领悟其历史逻辑、充分认识其时代内涵、积极践行其现实路径,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制度创新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深刻领悟“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的历史逻辑

“立”与“破”是事物发展状态中的两个既对立又统一的范畴,其对立统一关系体现在一切的事物运动变化过程之中。“破”,一般是指对旧有思想观念、体系或旧有制度的批判、否定和破除;“立”,则是指以勇于创新、善于创新为先导,在社会实践的不断探索中发现新问题,寻找新思路,确立新制度,形成新机制。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与时代要求相呼应的“破”“立”要求,有着体现“破”“立”谁主谁从的不同矛盾面,有着表现“破”“立”孰先孰后的时序性。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它们之间的斗争是生死斗争。”他强调中国革命必须“先破后立”,即彻底推翻“三座大山”,才能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完全胜利。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通过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我们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是一个典型的破立结合的过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领导全国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统筹谋划和部署不同阶段的改革任务,不断推进制度变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制度建设为抓手,通过“破立并举”,“边破边立”,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先立后破,有序进行”,坚持“不立不破、先立后破”,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党在制度建设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深刻阐发了新时代改革进程中“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的时代意义。在新时代改革实践中,“立”是发展的基础,“破”是变革的前提,二者相辅相成,在平衡与互动中不断前进;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破立并举、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唯有如此,改革才能稳妥推进。同时,我们要高度警惕和防止那种“未立先破”或“只破不立”的错误倾向,谨防旧动能、旧机制破除了,新观念和新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要注重“立”前“破”后,以“鼎新”带动“革故”。通过“先破后立”到“边破边立”,再到“先立后破”,不断推进改革深入和社会进步。

充分认识“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的时代内涵

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分析国内外形势作出的重大部署,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我们面对异常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越是任务艰巨、挑战严峻,越要洞察时与势、把握稳和进、悟透立与破,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积极担当作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向前发展。

“立”与“破”作为促进事物向前发展的动力,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如果有“破”无“立”,必然导致制度缺失,出现治理真空地带,使得经济社会失序;如果只“立”不“破”,又必然出现旧制未除,新制难建,导致改革进程缓慢。每一次的“立”都是对前一次“破”的超越和提升,每一次的“破”又为新的“立”创造条件和空间。学思践悟“破立并举、先立后破”,要正确认识“立”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在破“旧”之前,首先要确立新方向和新原则,在此基础上再去破除那些不适应、不协调的旧模式;同时要正确认识“破”的意义,即如果不打破旧框架、旧观念、旧制度,就无法建立新的、更适应发展需求的新机制。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发展中的问题和发展后的问题、一般矛盾和深层次矛盾交织叠加、错综复杂。要解决前进道路上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必须深入到体制机制层面,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需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是一个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一旦出现就无法挽回、无法弥补。”我们要把握好稳定与求进的辩证关系,运用好“破立并举,先立后破”方法论,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强调“先立”不是不破,而是要在改革进程中注重前期准备,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创新而“立”,以确保制度与政策平稳过渡,避免出现颠覆性错误引发经济大起大落甚至社会动荡。“破”,是在“立制”的基础上破除一些体制机制弊端,废除或者修改一些阻碍发展的具体制度、政策等,既确保治理体系的稳定,又促进治理能力的提升,从而稳步推进改革。

“破立并举、先立后破”实质就是谋定后动、循序渐进、稳扎稳打,强调通过调查研究、缜密论证和科学决策推动制度建设,避免政策大开大合、经济大起大落,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别是在新动能尚未形成、新模式并未确立之前,不宜对改变旧动能、打破旧模式操之过急,而要更加兼顾短期和中长期目标之间的协调性,坚持有序推进,为改革提供强大底气和坚定信心。

积极践行“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的现实路径

“破”与“立”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在“破”与“立”中前进是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破立并举、先立后破”不仅是新时代客观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论,还是正确把握事物发展规律的实践认识论。“立”的过程就是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过程;“破”的过程,不仅要破除旧有的、不适应的方面,更要通过实践来验证新方向、新原则、新机制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在具体实践中,我们应该做到以下三个“必须”: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破”与“立”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党的领导是确保“破”与“立”的实践能够保持正确方向、正确立场、正确原则根本之所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就是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既不走老路,也不走邪路。“破立并举、先立后破”必须要保证其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运行,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开展,并作为“破”与“立”的根本标准。

必须坚持人民至上,让“破”与“立”造福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破立并举、先立后破”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从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注重从老百姓急难愁盼中找准改革发力点和突破口,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新时代新征程,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消费品和服务、教育、就业、收入、社会保障、住房、医疗卫生服务、文化、生态环境等需求日益增强,这些都提升了统筹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紧迫性。在构建新制度和制定新政策过程中,应当时刻考虑这是否符合人民根本利益,让“立”起来的得到群众拥护,让“破”掉的为群众所称快。

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增强“破”与“立”的系统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加强各项改革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研究。”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要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各方面制度有机衔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破什么、立什么要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先立就是首先要确立明确的目标或原则,将其作为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和依据。通过分析和研究,在提出有效的新观念、新模式、新机制的过程中,逐步破除问题症结。同时,要注重不同领域改革以及同一领域改革不同方面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实现“立中破”与“破中立”的动态平衡。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改革行稳致远,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大动力。

(作者分别系湖南工业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


责编:洪晓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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